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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地市级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超过99%!国务院国资委部署五方面重点工作,持续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来源:国资小新 时间:2023-05-05

4月18日,全国国资委系统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研讨培训班在京举办,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出席并讲话。

来源 | 国资小新

翁杰明强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下,经过全国各级国资委的共同努力,省级、地市级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超过99%,国资监管大格局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持续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重点抓好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协同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持续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系统提升数字监管智能监管能力等5方面工作,健全组织领导、评估评价、沟通交流等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更好完成国资国企在新时代新征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使命任务。

北京、江苏、山东、湖南、四川等地国资委作经验交流,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厅局负责同志作重点业务专题培训。全国32个省级国资委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研讨培训。

延伸阅读

五方面重点工作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指导全国国资委系统重点抓好5个方面工作持续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1. 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夯实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思想基础

正确处理好国家统一所有和分级代表的关系。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国有企业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首要任务,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明确国有企业整体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攻方向,以大格局的思维推进国资国企发展改革创新监管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资委系统全面落实。

2.协同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突出效能

加强对本地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全局性谋划和整体性推进,立足自身资源禀赋,打造特色产业和功能优势,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推动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效益效率。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在产业布局、科技创新等领域开展深层次合作,形成央地国企优势互补、良性竞争的发展格局。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3.全面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巩固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体制优势

专业化就是强调专业的机构干专业的事,夯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组织基础。体系化就是强调系统观念、统筹谋划,推动形成投资规划、考核激励、财务监管、产权管理、资本收益、监督追责等多重手段有机协同、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法治化就是强调坚持依法行权履职,主动运用章程、公司治理机制等方式规范行使股东权利,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打造国资监管法治机构。

4. 持续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确保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根基稳固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改革成果。指导新划入企业加快适应国资监管要求,通过科学有效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筑牢夯实企业长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5. 系统提升数字监管智能监管能力,强化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有力支撑

不断提升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监测预警、决策支持能力,实现实时监管、精准监管、有效监管。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五省市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经验

1. 北京市国资委

北京市国资委大力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形成全市国资监管“一盘棋”格局。坚持市级统筹,有力构建全市一盘棋国资监管体系。建立了全市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联席会议机制,规范和统一市级国有资产的基础监管制度,围绕企业运行情况、重点改革任务、集中统一监管等事项定期进行会议沟通研究。坚持部门联动,实现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2022年,市委市政府明确由市国资委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以“直接监管为主、委托监管为辅”的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梳理建立了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台账。围绕重点领域,完善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监管。进一步厘清国资委与行业监管部门、财政局和出资企业的职责边界,明确市财政局委托市国资委,承担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具体工作。

2. 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省国资委强化出资人监管,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创建外派财务监督专员制度。外派财务监督专员由具有财务专长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专职外部董事担任,并兼任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主任,通过公开招聘或从现任专职外部董事中遴选等方式选出,由出资人机构统一管理,薪酬等费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保障监督履职的独立性。推行全面预算监管制度。对企业全面预算方案实施事前指导、备案审核,对执行情况进行事中监测、及时提醒,对全面预算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决算审计和经营业绩考核,形成规划管理、预算管理、经营业绩考核三者之间有效衔接的监管机制。实施出资人委托年报审计制度。由出资人机构依规选聘承担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纳入部门预算,增强审计独立性,保障出资人机构掌握监管企业“账本”的真实性。实行重点领域全过程监管。以投资监管为例,完善企业主业管理制度,分类管控主业投资和非主业投资,对非主业投资实施“窗口指导”,重大投资实行“双重论证”,定期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

3. 山东省国资委

山东省国资委以省市县三级联动,“一盘棋”部署市县监管。全面统筹指导培训计划。每年年初印发《指导监督市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年度国资监管中心工作开展持续监督指导。每年都将市县国资监管培训纳入工作计划,既培训理论知识,更重视实践内容,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覆盖面。多措并举监督落实重点工作。对各市国资机构开展动态监管,及时掌握机构、人员、监管企业变动情况。探索建立符合县属国有经济特点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路径。一体化推进全省监管系统建设。省国资委通过互联网、省政务外网与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进行网络互联,全面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不断延伸系统覆盖层级,实现对所属企业全级次监管。

4. 湖南省国资委

湖南省国资委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不断完善推动形成国资监管大格局的体制机制。健全组织体系。全省各市(州)全部独立设置国资监管机构,县(市、区)全面落实国资监管主体责任。深化集中统一监管,全省地方工商类企业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率100%。完善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出台湖南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权力和责任清单、分类授权放权清单,推动形成全省国资系统清单范围、原则、事项基本一致。统筹推进制度建设,围绕价值创造、制度流程、责任落实、管理闭环、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出台或修订管理制度20000多个,初步形成分级分类、结构合理、运行有效制度体系。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制度,构建以党建工作、核心经济指标、重点工作、“一票否决”事项为主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工资总额、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中长期激励等协同联动。开展市州国资监管工作年度评估评价。

5. 四川省国资委

四川省国资委坚持目标同向、发展同行、工作同步,着力搭建“四大平台”。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制定指导监督市(州)工作年度计划,推动省市国资监管有效衔接、同频共振。建立市(州)国资监管季通报、半年报告制度,以编印“国资监管大格局专刊”等方式推动各地互鉴互促沟通交流。搭建监管能力提升平台。创建四川省国资委党校,健全“四川国资国企大讲堂”学习培训机制,统筹制定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计划,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国资国企系统干部职工大轮训。搭建重大问题研究平台。成立四川蜀兴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加强事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研究。搭建实时在线监管平台。初步建成全省国资监管“一张网”,四川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涵盖财务、产权、投资等32个业务监管系统2800多个指标。

主     编:周   凯

校     审:汤   洁

责任编辑:周婧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