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市属国企效能持续升级
近年,咸宁市政府国资委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推进工资决定机制与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薪酬体系、实施精准考核、强化监督管理,推行“全员聘用、全员绩效、全员年金”,构建“业绩导向、公平公正、动态调整”的市场化薪酬管理机制,为国企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一、精准激励,让“干多干少不一样”
以“量化考核、精准激励”为核心,全方位优化薪酬管理体系,修订《市属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设置八个考核档位,明确加减分项与薪酬计分规则,通过“以绩定薪”拉开收入差距。
集团负责人考核档次从四档增至八档,年人均薪酬上限提高至50万元,公司负责人带领企业前进的每一步,都能得到量化,今年三季度末,市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15.6%。
二、优化管理,人力结构日趋“精干高效”
明确子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实施“一人一议”核心关键人才激励机制,全流程预算管控企业工资总额,季考核年考核结果挂钩职工绩效,企业年金纳入薪酬福利体系,年金待遇与企业效益、个人贡献挂钩。
企业人工成本结构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1856名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压降至10%,两大集团公司年金方案完成人社部门备案,职工满意度与公司凝聚力同步增强,职工薪酬福利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
二、分级考核,让不同群体“各展所长”
梳理企业经营数据和功能特点,分类实施薪酬管理,差异化设置薪酬联动指标,实行全级次三级考核,全员“捆绑”绩效。薪酬管理精准度有效提升,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激发团队干劲,企业整体绩效与内部公平性同步改善。
集团公司负责人层面,改革年薪基数倍数,细化考核档次;二级子企业,经理层成员全部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实现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市属国有企业1856名职工全部实行绩效考核,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三、内外监督,构筑薪酬分配“防护网”
构建“内部规范+外部协同”监督体系,保障薪酬分配合规公正。组织专项检查,指导内部审计,抽查财务凭证,提取账簿数据,督促企业通过内部审计、官网信息公开等方式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和工资总额管理,主动接受职工和社会公众监督。
协同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审定负责人年薪基数、通报工资总额执行情况,与人社、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联合形成监管合力,薪酬分配透明度得到显著提升,收入分配公平底线不断筑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