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出台八条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2月24日,咸宁市政府国资委正式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八条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助推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规范窗口审批程序。全面梳理并优化调整审批事项,科学界定权责边界,严格规范市政府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有效保障出资企业经营自主权。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理”、“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缩减办理时限,做到“最多跑一次”,标准事项“即报即审、即审即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是严格落实市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及农民工账款“双清零”。督促市出资企业按照“一账一策”和“限时化解”的原则建立偿还工作台账,落实清欠资金,全面清理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农民工形成的逾期欠款,确保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农民工欠款年底双清零。
三是积极搭建融资通道,防控出资企业债务风险。调研出资企业融资需求,积极与银行、证券公司对接,加大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支持出资企业稳步拓宽发债品质、规模、优化债务结构。对企业提出的融资相关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四是大力实施招商引资,跟踪服务央企、省企在咸项目。建立全员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积极谋划招商项目,推进“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建立央企、省企项目库,领导挂点“一企一策”服务推进项目建设。支持引进央企、省企、民企与条件成熟的市企开展混改探索。
五是加快建设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系统。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2022年全面完成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实现与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视频通、数据通、业务通,实施实时在线监管,畅通与出资企业互动渠道,提升工作质效。
六是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出台《市政府国资委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指导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做好企业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履职,提高行政效能。
七是推进国资系统人才数据库建设。按照企业发展需求,分类别、分层次建立国资系统人才数据库,并动态管理、调整。按专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为市属国有企业市场业务开发和拓展储备资质和所需人才;按年龄和层级建立企业发展后备人才数据库,满足企业人才梯队化建设需求;按董事建设需求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逐步实现外部董事在董事会过半的要求,增强董事会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八是建立遍访企业解难题长效机制。以遍访企业为切入点,打通政企联系通道,采取逐一上门实地走访的方式,落实遍访企业常态化机制,全面了解企业所期所盼,帮助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
转自云上咸宁(记者 钟鹏 通讯员 张乐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