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中介机构公告(2019年第33号)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市国资委拟在“咸宁市国资委2018年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聘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选聘单位:咸宁市国资委
2、项目名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
3、项目概况: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位于咸宁市东外环路与十六潭路交汇处)
4、选聘方式:本项目由入围咸宁市国资委2018年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机构自愿报名,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选择。
5、公告时间: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18日
6、报名地点:咸宁市国资委8002室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 炜、张乐宏 0715-8239618、8239619
8、其他未尽事宜,由咸宁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咸宁市国资委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