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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国资委2024年度生态环保工作任务和措施清单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国资委 时间:2024-08-13


各出资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市关于减污、扩绿、降碳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市属出资企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抓好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国资系统环境质量逐步提升,环境问题整改有力,环境安全稳定可控,根据《湖北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咸宁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市政府国资委2024年度工作任务和措施清单,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市国资委2024年度生态环保工作任务和措施

清单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2024812

市政府国资委2024年度生态环保工作任务和措施清单

序号

任务内容

主要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领导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生态环保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观点、新要求、新方向和新部署。

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研究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长期坚持

华成浩

党委办

刘春燕

2

督促监管企业贯彻落实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开展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

长期坚持

华成浩

党委办

刘春燕

3

督促监管企业自觉接收生态环保执法检查。

配合生态环保部门对监管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长期坚持

华成浩

党委办

刘春燕

4

督促监管企业全面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工作。

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对干部职工进行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长期坚持

华成浩

党委办

刘春燕

5

督促市属出资企业生态环保工作落实。

对城发集团生态环保工作加强督导检查。

长期坚持

华成浩

党委办

刘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