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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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政府国资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764137824/2022-11221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监管;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4-22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市政府国资委所属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咸政办发〔201097号)市国资委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组织年度和任期的业绩考核,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四)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管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负责向所监管企业委派外部董事、监事会成员,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外部董事、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研究拟订国有股权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报市财政局汇总,并负责执行。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审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加强对全市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和管理。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信访维稳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地方性管理制度;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依法对县(市、区)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省在咸企业和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群团工作。

(十)协助管理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省在咸企业和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十一)协助市纪委抓好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省在咸企业以及所监管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市审计局。不再保留市国有企业监事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的通知》(咸办文〔201948号),对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作以下调整:

1.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市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市审计局。

2.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行政职能回归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3.增加负责本行业(领域)招商和投资促进相关工作。

4.增加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咸政办发[2005]54号、咸机编[2005]52号精神,核定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授权,管理经营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企业或者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

2.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和处置市直脱钧改制企业待处置的国有资产;

3.收购并处置市属国有企业在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托管、清收并处置市属国有企业剥离后的不良资产;

4.从事非金融性投资、项目融资等资本营运业务,通过入股、合作、融资或吸收民间资本,多途径多渠道盘活市级国有资产存量;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监督与考评分配科(审计科)、产权管理科、党群工作科、政策法规与综合发展科(招商与投资促进科)、改革改组科。

人员编制情况:机关行政编制为2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总经济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退休人员19名,机关遗属补助人员2名。

根据《关于成立咸宁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批复》(咸机编【200552号)文件精神,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我委为我委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县级),内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资产经营科;事业编制14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府国资委的工作部署,努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凝心聚力,克难攻坚,积极投身防疫、抗洪、脱贫三大战役,落实“六稳六保”,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国资国企工作,国企改革发展、国资监管、国企党建等工作亮点纷呈,先后荣获了“全省市州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央企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市直党建工作优秀单位”、“市直最佳文明机关”、全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纵观2020年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突出成效:

1.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去年年初,面对突发的新冠疫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和统一部署下,全市国资国企逆行而上,冲锋在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国资国企力量,充分体现了国企在疫情面前义无反顾、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2.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企稳回升。面对疫情冲击、经济下行等多重挑战,全市国资国企迎难而上,加快疫后重振,推动经济效益企稳回升。

3.央企合作及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明显。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机遇,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为夯实咸宁高质量发展基础提供项目支持。

4.国资国企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中央、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咸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目前已形成代拟方案。

5.国资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市政府国资委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持续健全和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和质量。

6.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关键。践行“两个维护”,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国企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一体推进“三基”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总体来看,2020年全市国资国企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监管党建各项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助力脱贫攻坚、绿色发展、抗洪救灾、安全生产等社会责任履职方面,担当作为、争当表率,发挥了国资国企服务民生的保障作用。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受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市属国企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多个指标同比降幅较大,扭亏增盈任务艰巨;政企脱钩不彻底,部门管企业的现状并未从根本上解决,27家市级国有企业还未完全交由国资委统一监管;国资监管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机制缺乏创新,亟需建立科学的劳动、人事、分配管理制度;市场化竞争能力不强,融资平台多,实体企业少,主业主责不清晰,同质化竞争严重。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凝心聚力,拿出“啃硬骨头”的魄力,一个一个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咸宁市政府国资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市政府国资委所属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我委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县级)2020年起,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纳入部门预算,但未设立单独的预算账户,和委机关共用一个账户,一起共同管理。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我委部门决算收入1305.03万元机关1097万元、国资中心20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9.61万元机关891.58万元、国资中心208.03万元,占决算收入的84.3%;其他收入192.21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4.7%;上年结余(转)13.21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

部门决算支出1251.68万元(含机关1060.05万元、国资中心19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61万元,占总支出的53.7%;项目支出579.08万元,占总支出的46.3%。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万元,占总支出的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19万元,占总支出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5万元,占总支出的3.2%卫生健康支出20.07万元,占总支出的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63.11万元,占总支出的77%;住房保障支出225.16万元,占总支出的18%

)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委收入1305.03万元,2019588.3万元相比增加716.73万元,上涨121.8%2020年度我委支出1251.68万元,与2019561.47万元相比增加690.21万元,上涨122.9%主要是:一是2020年起,国资中心经费纳入我委预算账户;二是工作任务增加,相对应项目有所增加;三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委财政拨款收入1112.34万元,2019587.44万元相比增加524.9万元,上涨89.35%2020年度我委财政拨款支出1059.85万元,与2019561.09相比增加498.76万元,上涨88.89%主要是:一是2020年起,国资中心经费在我委预算账户进行收支;二是2020年由于工作任务,新增了很多项目,且个别项目金额较大;三是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新增疫情方面的相关收入支出;四是人员工资、奖金有所增加。


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我委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75万元(含机关59.75万元、国资中心0万元),其中:办公费1.74万元、水费0.34万元、电费2.23万元、邮电费2.62万元、物业管理费0.42万元、差旅费0.82万元、维修(护)费3.08万元、培训0.01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劳务费0.9万元、委托业务费2.2万元、工会经费7.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4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万元。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77.12万元减少17.37万元,降低22.5%。主要原因是:食堂补贴经费预算时纳入商品服务支出中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决算时纳入工资福利支出中伙食补助费。国资中心经费由于是以项目的形式列支,故机关运行经费为0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我委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我委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7万元2020年度政府采购增加248.4%,主要原因是由于业务需要,2020年新增项目中部分需要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故政府采购费用增加明显。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万元,比上年1.57万元增加1.21万元,增长77.1%。增长原因:2020年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及项目增加,公务用车使用率增长明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车保有量1应急用车

公务接待9批次51人,费用0.43万元,比上年0.65万元减少0.22万元,下降33.8%。下降原因:2020年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减少公务接待。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我委共有车辆1(含委机关1辆、国资中心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 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2%。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结果为优,总分97.44分。2020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7.2%。主要是因为律师服务费、清产核资费用的支付按合同约定是根据工作进度支付的,存在跨年度支付的问题,才导致2020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7.2%

我委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结果为优,总分99.18分。结余5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10.76万元,主要为我委201911月份退休1人,12月份调离1人,201911月份编制2020年预算时此两人还未离职,故产生结余。项目支出结余42.58万元,一是指标到账较晚,比如11月到账的离退休党支部党费返还收入,因年底事务较多且天气转冷不适合开展老干部活动,已将此项指标申请结转至2021年开展离退休党支部活动使用。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人员经费的申报指标依据的是上年度情况与本年应发情况存在偏差(奖励性工资存在无法预估性)。三是公共项目预备费(专项经费)结余的问题。结余原因是资产清理情况复杂,涉及面大,需逐步推进,故只支付了部分工作的费用。现阶段相关资产清理工作已完成,需支付余下部分资产清理和法律服务费用。

附件:《2020年度市政府国资委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摘要版2020年度市政府国资委整体部门自评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委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

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74.3万元,完成预算87.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二是保证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0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7.2%。主要是因为律师服务费、清产核资费用的支付按合同约定是根据工作进度支付的,存在跨年度支付的问题,才导致2020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7.2%

附件:《2020年度专案处置项目项目自评结果》摘要版2020年度专案处置项目项目自评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到按照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使用资金,保障每一项预算经费落到实处,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最大效能。并及时公开绩效情况报告及自评表,接受社会监督。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对此次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不足,将分析结果应用至以后的预算编制中,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二)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我委2020年度用于扶贫资金5.94万元。其中:驻村补助2.69万元、扶贫慰问2.3万元、扶贫差旅费0.18万元、扶贫招待费0.17万元、“助春耕”惠农费用0.6万元。



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支出(类):指除以上支出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纠结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包括: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是指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八、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九、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

十、“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一、绩效评价,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算公开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