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咸宁市国资委国企改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 764137824/2020-2480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2018年度咸宁市国资委国企改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号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省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鄂发〔2014〕14号)和《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5﹞60号)以及《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文件精神,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已全面展开。咸宁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咸宁市全面深化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咸改组发〔2014〕3号),专门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国有企业改革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
2018年国企改革项目经费5万元全部来源市级财政预算,主要是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积极推动市直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高质量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2018年绩效目标完成优秀。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领导非常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以我委副主任程小雄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余鹏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三、国企改革项目综合情况
1、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订了《2018年国有企业改革计划》,明确了全年工作任务。修改完善了《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出台。结合工作职能,提出了市直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有关意见建议。二是指导市直有关企业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审核了市城发集团、高投集团、桑宁环境服务公司等企业报送的《章程》修改报告。2017年振宁押运公司与市公安局脱钩后,今年4月份在对振宁押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市政府汇报。组建工作专班进驻振宁押运公司,指导公司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职工队伍稳定。三是指导市直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脱钩工作。顺利指导市住建委下属图审所和市城管委下属碧云园林绿化公司开展脱钩改制工作,对市水务局下属鄂南水利综合经营公司和驻汉办事处脱钩改制工作提出了回复意见。
2、困难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及时拨付资金。今年以来,共向市政府专题汇报市直困难企业职工安置工作3次,提请市脱钩改制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市商务局所属国际公司、市行业管理办公室所属25家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共拨付市行办和市商务局困难企业职工安置资金2332.4万元,拨付市农业局所属特产公司、农副产品公司欠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95.5万元。截至到目前, 40家困难企业职工安置资金4000万元,已拨付3065.07万元,专户资金余额934.93万元,资金缺口问题已向市政府汇报。二是及时督办指导。针对市行办下属企业较多,改制任务较重,领导重视不够的现状,市脱钩改制办多次深入到市行办进行督办指导,引起市行办党组的高度重视。目前,市行办下属30家困难企业中,除建材供销公司没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外,29家困难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获市脱钩改制领导小组审批,基本实现在今年全面完成困难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目标任务。三是及时摸清家底。根据市脱钩改制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对40家困难企业职工安置资金使用情况、需求情况和资产情况再次进行了摸底,委托一家专业评估公司对上述资产价值进行了预评估,并及时向市脱钩改制领导小组汇报,为下一步资产划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及时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各困难企业职工代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缴费原始凭证遗失不能报销相关费用等实际情况,市脱钩改制办多次组织各主管部门和困难企业负责同志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政策,并征求市财政和人社部门意见,出台《市直40家困难企业职工个人垫缴社会保险费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切实维护了困难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和队伍稳定。
3、“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加强领导,高位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门听取关于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汇报,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连续两年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列为重大改革项目。市国资委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研究部署“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5月委党委书记、主任林勇亲自召集相关同志到分离移交任务较重的咸安区调研。全市呈现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督办,全面指导,倒逼工作落实。今年3月、6月和7月,市国资委成立了工作专班,深入到各县(市、区)就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开展督办指导,既帮助总结工作经验,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指导。8月份,还组织召开了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推进暨培训会,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相关业务骨干进行政策宣传和解释。今年以来,共到各县(市、区)开展督办指导3批次,下发通报2次,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0余个,政策宣传11场次,培训业务骨干160余人次。三是加强协调,突破难点,探索有效工作途径。市国资委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市供电公司反映有关部分移交企业对供电改造不配合的情况后,市国资委迅速安排人员,到各企业了解情况,督促各企业迅速落实资金,加快改造进度。针对部分企业反映市联合水务公司对供水改造价格过高的情况, 3次召开协调会,分析原因,宣讲政策,并出台相关会议纪要,对有关政策进行明确和界定。通过加强协调,有效解决问题,扫清了分离移交工作的障碍,探索了有效的工作途径。目前,我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和正式协议签订率均达到100%,各项移交改造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基本全面完成移交改造任务。
4、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有力。一是化解原畅达机械厂改制遗留问题。深入到原畅达机械厂职工还建区进行调研,梳理出原畅达机械厂改制存在职工还建房未办证、工程款未结清、小区管理经费不足等问题,组织市城发集团、市行办、咸安区永安办事处、南山社区和畅达小区管委会召开专题协调会,形成一致意见待市政府批复后,将相关问题一揽子解决。二是化解原蒲圻矿务局改制遗留问题。共支持蒲圻矿务局社区解决5名尘肺病职工补偿金18.2万元和变电站过户办证费用1.8万元。针对原蒲圻矿务局温泉干休所土地和商铺权属诉讼案,多渠道寻找有利证据,积极和法院沟通,争取在二审中胜诉。针对省委巡视组转达的群众反映我委对蒲圻矿务局改制不作为的信访件,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梳理、再调查,积极向市纪委回复意见,并配合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和信访人见面,争取尽可能将有关问题协商解决。三是化解原鄂南棉纺厂改制遗留问题。支持银泉社区10万元,解决职工生活区基础建设费用。指导银泉社区对职工生活区成立党组织,并协调银泉房地产公司支持职工小区党组织落实办公场所和路灯照明,鄂南棉纺厂职工生活区基本实现了有效管理。四是做好了其他信访个案化解工作。重点化解了原化纤厂职工徐立志改制时年龄登记错误导致养老保险缴纳不到位和原水利工程公司范宏宜关于小区用水设备损坏需修复的问题。对原麻纺厂上访职工杨子南、施春华多次进行政策解释,基本实现了稳控。全年共接待上访20批次26人,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和群体访。五是做好了重要时间节点期间市直涉企稳定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维稳办的安排部署,在春节、“两会”、国庆和博览会期间对市直涉企不稳定因素进行再摸排、再梳理,并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化解稳控工作,确保在重要时间节点社会稳定。
5、市委巡察工作配合紧密。一是积极配合查找资料。根据巡察组的要求,及时提供了2006年以来的市直95家国有企业改制资料。二是认真接待巡察期间上访人员。重点接待了市商务局下属国际合作公司职工要求在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时增加下岗职工安置医疗保险等政策,通过及时和上访人员接触,开展政策攻心,上访人员对政策答复非常满意。三是对巡察发现的国有企业改制、市国资公司和产权交易中心共16个问题积极开展整改,迅速按要求指导国资公司和产权交易中心落实整改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基本上实现了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国企改革项目经费5万元全部到位,并全额支出用于国企改革项目。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市行办下属30家困难企业中,除建材供销公司没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外,29家困难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获市脱钩改制领导小组审批,基本实现在今年全面完成困难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目标任务。
2.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和正式协议签订率均达到100%,各项移交改造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基本全面完成移交改造任务。
3.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巡察组的要求,及时提供了2006年以来的市直95家国有企业改制资料。
4.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年共接待上访20批次26人,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和群体访。
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年共接待上访20批次26人,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和群体访。
6.可持续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在委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国资委改革处、改组处的直接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五、绩效自评结果和公开情况
国企改革项目平均分为99分,评价结果为优。公开于我委网站上。
六、2019年工作计划
1、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结合中央、省、市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咸宁市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和《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再报市政府审批。指导市城发集团、高新投集团所属子公司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选择一家出资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2、做好市直困难企业职工安置后续工作。争取市政府支持,做好困难企业资产划转工作。协调市国资公司和市城发集团做好借款结算工作。
3、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一是协调移交企业认真履行移交协议,不折不扣将资产移交到位;二是督促接收企业既要加快维修改造进度,又要保证工程质量,将“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程打造成全市的“民心工程”、“示范工程”,让国有企业职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做好信访维稳定有关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维稳办的安排部署,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市直涉企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协调解决畅达小区和市水利工程公司改制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和蒲圻矿业公司沟通,争取解决蒲圻矿务局改制遗留问题,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