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咸宁市政府国资委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 764137824/2022-0898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统计;国有资产监管;财政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2021年度咸宁市政府国资委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自评得分
2021年我委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8.96分。
二、绩效目标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咸宁市政府国资委紧紧围绕落实国资监管、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开展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国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国资监管
1.摸清国有企业资产家底。通过深入调研,目前全市有27家市属国有企业,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8家,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9家。另有市本级国有资本参股企业5家,参股国有资本3.7亿元。27家国有企业中,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有10家,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1家,其他部门管理企业16家。我委管理的党建归口企业11家。
2.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一是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完成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公安局干校干部培训楼、市人社局龙潭铂金公馆农民工培训中心资产、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及下属企业4家资产整体划转注入工作,划转资产总额19341.74万元。二是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实现100%国有资产进场交易。三是加强资产评估管理。1-10月份,受理资产评估事项40项,现已备案39项。四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向5家出资企业下达了《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应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482万元,同比增涨1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51万元。
(二)推进国企改革
1.推动咸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提出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文件精神,起草了《咸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并于7月16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出台,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改革目标及任务。7月19日,市政府国资委组建了综合协调、资产划转、人员移交、企业领导人配备四个专项工作专班,由4名县级干部牵头负责,与组建两大市属国有一级企业实行无缝对接,在改革中推进公司治理、党的建设、优化重组、资产划转和人员转隶及信访维稳等工作。起草制定了《咸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0-2022年)实施方案》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清单,总体37项,年前可完成26项,完成改革任务的70.2%。
2.稳步推进国企优化整合。市政府国资委按照市委常委会会议(第五届〔2020〕15号)明确提出的“要加强重组整合,将市属国有企业最大限度重组整合,切实聚焦主业、做强主业,进一步提升市属国有企业规模优势、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最新要求,经委党委研究,决定将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深度融入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工作之中,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按照中央、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根据市政府授权,市政府国资委正在理顺监管体制,对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属27家国有企业将按照高新技术产业板块、城市建设与运营板块、绿色文旅板块、工程建设与设计板块“四大板块”整体布局进行优化重组,形成两家功能明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错位发展的市属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抓紧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加快全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目前,《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实施方案》已上市政府常务会进行了审议,待市委常委会通过后立即付诸实施。
3.深入破解国资国企改革难点。持续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完成市直国有困难企业脱钩改制工作。40家市直国有困难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筹集资金4900万元,用于安置职工546人。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市勘察建筑设计院及其下属企业划转到市政府国资委名下。全面完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目前我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100%签订正式协议,已100%完成分离移交目标任务,各项移交改造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全面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7694人,移交率100%。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城发集团、高投集团和绿投公司3家子企业中按计划推进,按照“宜混则混、稳妥推进”的原则逐步推开。目前城发集团已有2家子企业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
4.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一是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目前,市属出资企业劳动用工已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人员进入主要采取公开招聘、招硕引博等方式,市政府国资委通过审核或备案管理企业工资总额,将企业人工成本与效益挂钩,从而控制企业用工总量。二是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先后出台了《咸宁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市出资企业工资总额备案办事指南》等管理制度,以市场化薪酬分配为手段,倒逼企业工资总额与生产经营预算同步安排,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依据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对企业工资总额作出预算和控制。
5.优化资本监管方式,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一是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出台了《市政府国资委出资参股企业国有股东代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参股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开展了市国资系统国有资本布局和产业链水平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并在2021年启动了市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加紧与省政府国资委在线监管系统的对接。二是统筹管资本考核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印发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等文件。年初由国资委对出资企业下达经营目标,次年结合审计结果确定企业上年经营业绩,拟订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方案,报市薪酬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企业副职负责人薪酬为主要负责人薪酬的0.6-0.9倍,由企业董事会确定分配系数报国资委备案后执行。
(三)聚焦央企合作
为了加快推进省政府中央企业战略合作事项在咸落实,今年以来,我委主动对接中国华电集团风能、太阳能新能源项目来咸投资意愿,积极谋划引进项目落户入咸。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我市央企合作项目共24个,总投资额1680.9789亿元。其中:已开工项目13个,开工率54%,已完工项目3个,完工率为23%,已累计完成投资139.2793亿元。2021年新签约项目4个,投资总额598.5亿元,完成年度任务数15亿元的3990%,已签项目2021年已到位资金17.5719亿元,已完成省下达年度资金到位数10亿元的175.719%。
(四)加强国企党建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以党史学习教育和中央国企党建5周年“回头看”为重点,持之以恒抓党建。一是持续推进“党建入章”、“党委前置”落地落细,强化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出台《关于市属出资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关于市属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文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二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市属一级国有企业及重要子公司已基本形成公司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市属5家国有出资企业党建工作入章程工作已全面落实;正在起草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办法》,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市属国有企业已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了经理层行使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三是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监察工作有机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每个重大节日前廉洁提醒制度。通过强化效能监察和建章立制,使国有企业预防和惩治腐败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1年我委收入1061.5万元,支出1035.8万元,结余资金25.7万元,结余资金为2020年结余申请结转的专案资金,该结余资金为清产核资费用跨年度支付导致的结余。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对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结合我委实际,按照轻重缓急安排编制预算,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
2.强化机关内部控制意识。按时间进度分解资金的使用计划,要事前做规划、事中进行控制、事后总结提高。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充分体现资金投向的目标和效益。
3.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分析手段和技术水平上还有待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紧密配合,积极开展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的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2021年度市政府国资委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 ||||||||
基本支出总额 | 717.28 | 项目支出总额 | 318.56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10分)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10分*执行率) | ||||
1061.54 | 1035.83 | 97.58% | 9.76 | ||||||
年度目标 | 落实国资监管、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开展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 |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摸清国有企业资产家底 | 27家 | 27家 | 25 | ||||
时效指标 | 国有资产进场交易 | 100% | 100% | 25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应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同比增涨 | ≥100% | 103% | 3 | ||||
经济效益指标 | 已签项目已到位资金 | 10亿元 | 17.5719亿元 | 3 | |||||
社会效益指标 | 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 | 达成预期指标 | 达成预期指标 | 3 | |||||
社会效益指标 | 加强资产评估管理 | 达成预期指标 | 达成预期指标 | 3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移交率 | 100% | 100% | 3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 | ≥2家 | 3家 | 3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咸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 | 达成预期指标 | 达成预期指标 | 2.8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进国企优化整合 | 达成预期指标 | 达成预期指标 | 2.8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 达成预期指标 | 达成预期指标 | 2.8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加强国企党建 | 达成预期指标 | 达成预期指标 | 2.8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 | 100% | 100% | 10 | ||||
总分 | 98.96 | ||||||||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 2021年结余资金25.7万元,结余资金为2020年结余申请结转的专案资金,该结余资金为清产核资费用跨年度支付导致的结余。 | ||||||||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 合理规划年初预算,按计划严格执行用款进度,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主要包括年初目标值(A),实际完成值(B):正向指标得分计算方法为:得分=B/A*权重;反向指标完成值大于目标值的得零分,完成值小于目标值的计算方法为;得分=(A-B)/A*权重,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