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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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咸宁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索引号 : 764137824/2021-1329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2021年度咸宁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4-29 09:37:12

2021年度咸宁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普法内容    宣传《宪法》、《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国资监管部门的职责,学习贯彻《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核心的国企国资改革“1+N”系列文件,加大中央、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政策解读,加强国资监管规章制度学习和宣传,组织学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物权法、劳动法、反垄断法和财税、金融、投资、知识产权、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普法对象
市国资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和市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
行动计划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保证法治学习教育课时数量和学习质量。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法律顾问制度等,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长效化。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实际,联系企业经营管理,联系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向基层和一线传导。把法治教育纳入国企员工和国资管监部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健全日常学法制度,拓宽学法渠道,提高职工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决策、法律进部门”;组织开展“4·15”“12·4”等法制宣传日(周、月)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国企员工的诚信守法观念和法纪意识。注重加强对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学法懂法用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普法目标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市政府国资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权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属国有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国资系统法治意识和法纪明显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为加快推进法治咸宁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领导、部门及
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郑佳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与综合发展科(招商与投资促进科)
联系电话:8239608、13872158248
普法联络员:阚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