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市政府国资委行政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建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承担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四生,男,汉族,湖北通山人,1972年9月生,在职大学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1991.09--1994.07 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历史专业大专学习
1994.07--2001.08 通山县楠林中学教师(其间: 2001.06--2001.07省委组织部公开选拔的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
2001.08--2004.12 通山县黄沙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998.05--2002.06在武汉大学英语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4.12--2005.06 咸宁市招商局副科级干部
2005.06--2010.01 咸宁市招商局招商项目科科长
2010.01--2012.03 咸宁市招商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2012.03--2016.06 咸宁市招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6.06--2021.11 咸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2021.11--2021.12 咸宁高新区工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总商会)党组书记
2021.12--2023.04 咸宁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23.04--2025.07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2025.07--至今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