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减租免租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764137824/2020-22829 文       号 : 咸国资产权〔2020〕15号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关于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减租免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9-07 15:45
各出资企业:
为了解决2020《咸宁问政》问政内参第2期曝光我市国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尽职尽责,勇于担当,当好“店小二”,全面落实纾困惠企政策,经研究,现将市政府国资委督办市出资企业进一步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租金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党的关怀和温暖落到实处,把减租免租工作作为国有企业尽责担当的重要指标,对各项惠企援企政策,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将政策红利兑现给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承租户。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密组织,建立专班专人,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国企应免尽免,应减尽减,为咸宁疫后重振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撑。
二是加强学习,准确把握政策。领会政策实质,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与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协调沟通,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按政策落实减租免租工作,助力复工复产复市。
二、全面梳理自查减租免租落实到位情况
各企业要对国有房产减租免租政策“2020年2月-4月租金全免,5月-10月租金减半”落实情况全面梳理。
一是全面摸查“二房东”对具体经营者的租金减免到位的情况,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二房东”的存在造成政策性减免不到位的问题,并逐步解决“二房东”的问题。
二是各企业对租金减免还未落实到位的情况,迅速拿出承租户名单以及分析未落实到位的原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意见,迅速整改到位,做到自查不留死角,纠正处理坚决彻底。
三、强化督办督查、严肃工作纪律
1.为全面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共渡难关租金减免政策,市政府国资委对市属国企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并建立减免政策落实情况举报受理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受理“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房租减免政策不到位和未落实到具体经营户等情况,并由专职人员接待来人来电来访。各企业作为落实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机制,确保减免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2.各企业要全面检视复工复产复市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抓好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到位;对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房租减免政策落实难等突出问题落实不力的,要严肃工作纪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请各企业将未落实到位情况及“二房东”转租减免问题于2020年9月10日以前报咸宁市政府国资委产权科。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