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咸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索引号 : 764137824/2022-0479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关于征求《咸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03
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国有企业新办退休人员转入常态化移交地方,实行社会化管理。为确保全市国有企业新办退休人员“交的稳、接的住、管的好、可持续”,根据2021年8月16日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移交地方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通知》精神,依照《咸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咸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管理暂行办法》,拟在近期召开的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议上进行审议,现将《咸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送给相关部门(单位),请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含无修改意见)请各部门(单位)11月5日(星期五)下午18时前通过内网以函件形式发送至市政府国资委或将函件(扫描件)发送至市政府国资委改革改组科(邮箱:xngzwggk@163.com),逾期未反馈意见视同无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