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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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政府国资委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索引号 : 764137824/2022-11148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4-22

为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国资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2021年,我委收到人大建议会办件1件,为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会办件第223号建议。政协提案会办件4,分别: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014号提案关于实现咸宁集中供暖的提案》,08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重视“招硕引博”人才发展的提案》,第089号提案《关于“塑”战速决 打赢塑料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建议》,第101号提案关于加强提高我市国有企业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案所有建议、提案均保质保量按时办理完成,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函告相关提案主办单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主任直接抓、科室负责同志具体抓、办公室全程督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督办落实。明确专人全程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督办工作,督促承办科室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及时办理,保证交办任务的时效性。从承办交接、督促检查、复函审核、信息反馈等方面理顺关系,每道关口环环相扣,形成了领导负责、层层把关、责任明确的办理机制,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过程中,我委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办理前期,主动了解建议提案意图,充分与主办单位沟通,弄清相关政策规定后,结合国资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办理结果函告主办单位汇总向政协委员反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统一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密切配合、务求实效,高质量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是健全办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确保工作高质量完成,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等各方满意。

三是加强成果转化。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主动接受监督、发挥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职责,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实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国资监管工作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