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国资委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索引号 : 764137824/2022-1114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4-22
为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国资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了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2021年,我委收到人大建议会办件1件,为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会办件第223号建议。政协提案会办件4件,分别是: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14号提案《关于实现咸宁集中供暖的提案》,第08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重视“招硕引博”人才发展的提案》,第089号提案《关于“塑”战速决 打赢塑料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建议》,第101号提案《关于加强提高我市国有企业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案》。所有建议、提案均保质保量按时办理完成,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函告相关提案主办单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主任直接抓、科室负责同志具体抓、办公室全程督办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督办落实。明确专人全程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督办工作,督促承办科室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及时办理,保证交办任务的时效性。从承办交接、督促检查、复函审核、信息反馈等方面理顺关系,每道关口环环相扣,形成了领导负责、层层把关、责任明确的办理机制,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过程中,我委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系,办理前期,主动了解建议提案意图,充分与主办单位沟通,弄清相关政策规定后,结合国资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办理结果函告主办单位汇总向政协委员反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统一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密切配合、务求实效,高质量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是健全办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确保工作高质量完成,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等各方满意。
三是加强成果转化。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主动接受监督、发挥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职责,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实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国资监管工作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