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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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国资委关于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 764137824/2023-26321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市政府国资委关于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国资委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履行国资监管职能、提升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立足解决实际问题,细化办理措施,抓好对接协调,提高办理质量。现将办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23年市国资委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6件,涉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国资监管、医疗康养、租金减免等方面,其中主办2件,全部办理为A类;会办4件,均及时向主办单位回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工作部署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委对交办的建议提案逐件认真分析,2件主办件由党委委员、副主任项小斌负责督办,承担改革工作职能的改革发展与政策法规科负责具体承办。二是明确工作要求。强调要准确把握建议提案的问题实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格式和行文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确保做到办理率、办复率、人大代表满意率三个100%。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办理机制,并将建议提案的具体承办人员、分管领导、办结日期等情况报委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沟通,推进办理工作进度。我委专题研究《2023年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督促承办科室、承办人员认真按照建议提案的办理原则、办理程序和办理要求规范办理。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把与代表委员沟通作为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承办人员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和答复内容的意见建议,对于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职责范畴外的问题,充分与代表委员交流,争取理解与支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办理成效,确保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

(三)注重实效,着力抓好工作落实。我委主办的人大代表马文静提出的《关于引入民营企业推动城投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建议》建议,对咸宁市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多种所有制经济深度融合,提高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较强的指导借鉴意义。承办人员先后与咸安区政府、嘉鱼县政府、咸宁城发集团沟通,多次与马文静代表电话联系,并于9月与其见面,详细介绍了目前我市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就下一步项目合作的可能性进行了有效探讨,马文静代表对回复表示满意。

主办的政协委员余昌军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市域国有资本的作用提高我市外贸市场竞争力》提案,市政府国资委相关工作人员及市高投集团子公司高新贸易公司总经理王强上门拜访余昌军并召开现场座谈会,表示将积极支持市出资企业积极开拓外贸业务,做大做强市出资企业外贸业务。高新贸易公司总经理王强对公司国内贸易开展情况和开拓外贸市场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说明,余昌军对国有企业积极开拓外贸市场表示支持,并针对高投集团拓展外贸业务提出了许多针对性的意见,为高投集团发展对外贸易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经现场沟通,该提案得到圆满办结。

三、存在问题

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我们也发现了一些有待提高的地方,主要是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需进一步加强,特别对于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建议提案,将高度关注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和解释,最大限度地寻求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办理工作上达成共识。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细化措施,扎实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并以此为契机,自觉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融入到国资国企监管工作中,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为咸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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