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0年重点工作全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764137824/2021-1867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室
名       称: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0年重点工作全年完成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切实推进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近期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0年重点工作全年完成情况进行了督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7%;进出口总额增长17.4%;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5%;城镇登记失业率3.34%。
(二)报告中确定的其他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1.提升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5%。启动编制《咸宁市文化产业发展“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支持文化企业疫后重振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咸宁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前三季度(全年数据暂未公布),咸宁市规上文化产业单位数144个,排名全省第六,预计全年咸宁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较2019年度(3.79%)微增。
2.确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25%。2020年湖北省赤壁产业技术研究院、湖北鄂南特色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获批成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百米生物、海威复合材料等7家企业获批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全市省级创新平台总数达30家,认定市级技术创新平台78家,市级创新平台总数达311家,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30.1%。
3.实现年度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均增长11%以上。2020年1-11月,我市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分别为4576件、592件,分别同比增长20.2%、11.28%。
4.完成科技成果登记60项,转化科技成果60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5亿元以上。全市完成省级科技成果登记80项;完成成果转化70项,完成技术合同交易总额52.35亿元、排名全省第六。
5.抓好3个省委、省政府督办项目,150个省、市重点项目,56个10亿元以上续建和新开工项目。2020年1-12月,省领导督办的3个产业项目完成投资19.4亿元,占年度计划161%。28个省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35.1亿元,占年度计划144.8%。四次集中开工项目447个、总投资1282.3亿元。累计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404个,争取下达资金14.5亿元。
6.全年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超过3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超过10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超过100个,新开工产业项目超过100个。组织参加知名民企湖北行、世界500强对话湖北等活动,全年引进由碧桂园集团投资的龙潭水镇旅游项目、恒大集团投资的恒大未来实验学校等世界500强项目2个,引进由温氏集团投资的四庄乡温氏牧业种猪场项目、康美药业投资的康美健康城(通城)智慧康养中心项目、正邦集团投资的正邦10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和中国林业集团投资的富水环湖体育训练基地项目等中国500强项目4个。全年全市共新签约项目908个、合同总金额1475.73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95个、总金额1141.33亿元,10亿元以上项目27个、总金额679.85亿元。全市新开工项目934个、总投资额1359.22亿元。
7.实现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1-12月,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3.6%,排名全省第九;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19.5%,排名全省第三。
8.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24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5%。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34家,通过认定117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73家,申报量、通过量再创历史新高。2020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52.94亿元,占GDP比重16.6%。
9.新增上云企业不少于200家。按照《咸宁市“万企上云”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落实了企业上云奖补政策,积极动员通信企业和互联网服务平台主动为企业提供上云服务,新增上云企业320家。
10.整治51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组织对全市51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了排查,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发现的89个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88个,整改率98.88%。目前市城区及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城区均实现了双水源或三水源供水。赤壁市、嘉鱼县双水源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11.新增7个生态乡镇、50个生态村。向省生态环境厅申报省级生态乡镇13个,省级生态村108个。崇阳县获批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咸宁市获批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咸安区、通城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县)工作已通过市级预审。
12.精准划定“三区三线”空间格局,严守285万亩耕地红线。全市生态红线评估及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市域生态红线总面积约3345平方公里。全面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基于“双评价”“双评估”研究成果,初步划定市本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正在对相关成果进行优化。
13.力争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等成本10亿元。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系列政策进行了梳理,编印成册,重点解读《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营造浓厚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氛围。累计降低企业各项成本29.01亿元,超全年目标19.01亿元。
14.力争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5万户。截至12月31日,全市实有市场主体26.3529万户,同比增加14.2%,增幅排名全省第三。
15.积极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行农作物秸秆回收和农用地膜资源化回收利用,综合整治215个建制村生态环境。指导科学用药,预计2020年农药施用量较2019年减少3.9%。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72%,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2.13%。加快推进农用地膜资源化回收利用,我市农用地膜回收率达到88.45%。印发《2020年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31个村的环境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治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16.新建“四好农村路”“美丽农村路”1000公里。全年全市完成农村公路投资101029万元,完成路基2271.382公里、路面2271.382公里。咸安区双溪桥镇、嘉鱼县官桥镇、通山县大畈镇、崇阳县铜钟乡被评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乡镇。
17.用于民生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在78%左右。2020年全市民生性支出244.2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8.2%。
18.新增城镇就业3.7万人。2020年1-12月,全市新增城镇就业4741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3361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091人、登记新增毕业生就业6176人。
19.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推动94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前三个月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新开工394套(户)、基本建成235套(户)、年度计划发放租赁补贴数1827套(户),完成率100%。2019年7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0年8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面完工。
二、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重点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等突出问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全覆盖,共发现并解决阶段性断水问题1个,因身体残疾未入学问题13个,相关教育资助未到位问题207个,住房安全隐患及其他问题56个。
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迁扶贫、自主脱贫、驻村帮扶、保险保障等六大提升工程,总结推广“产业双保险”“防贫保”“135生态养殖”等经验模式。全市特色产业基地面积达到657万亩,已累计发放到户产业奖补资金3.5亿元。多途径保障贫困户就业,全市累计有13.99万贫困户外出务工,较2019年增长1.7%。投入双保险资金1371.54万元,目前已赔付2701笔782.78万元。投入2009.96万元为农户购买防贫保,已累计赔付945笔、1589.53万元。继续推广“135”林下生态养殖模式,已累计建成育雏基地3个,发展“鸡别墅”6000余个,养殖土鸡45万羽,带动6000余户贫困户户均增收4000元以上。
2.提升文化软实力。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进“四馆三场两中心”建设。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全市所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已于2020年6月23日前全部实行预约限流开放。市文化中心已于2020年9月21日正式运营。通山县“三馆两场一中心”已投入试运营。崇阳县“四馆两场一中心”主体工程已全面竣工。咸安区文体中心、通城县银山文化艺术中心、赤壁市群众艺术馆正在加紧建设当中。全市已建成1142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了镇村两级全覆盖。
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万里茶道”申遗工作有序推进,成功争取八省联盟申遗工作推进会和万里茶道申遗集结赛在赤壁举行。争取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20万元,指导赤壁做好新店石板街三角地带、码头、万安桥和避风港等遗产点的保护建设及羊楼洞古街进出口风格风貌整治工作。梓山湖长岛国际旅游度假区、原乡小镇、世界第一茶业古镇、趣乐园开发等一大批重大旅游项目顺利推进。白水畈萝卜公社、多彩农谷、陆水湖、龙隐山旅游度假区、善缘谷等景区建成并投入运营。
3.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攻克食品饮料、智能机电、砖茶清洁化生产等关键技术。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围绕智能机电、新材料、农产品精深加工、砖茶清洁化生产关键技术、生物医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领域,实施一批重点研发专项,立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15项,立项金额615万元。组织5个项目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湖北黄袍山绿色产品有限公司“油茶林提质增效与省力化经营技术研发”获得立项。组织4家企业申报2020年省揭榜制重大项目,咸宁海威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湖北霍尔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报项目公示立项。
大力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积极配合省科技厅完成2020—2021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启动2020—2021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我市共选派市级科技特派员50名。
(二)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1.狠抓项目投资。
推动咸宁核电综合码头投入使用,赤壁长江大桥加快建设,106、107、351、353等国道干线提档升级,咸宁—九江高速公路、赤壁长江大桥东延段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武汉—咸宁—南昌高铁、武汉—咸宁—平江高铁等项目进入国家规划。核电综合码头已于2020年11月24日完成竣工验收。赤壁长江大桥累计完成投资315925万元,完成总投资额的97.2%。106、107、351、353等国道干线提档升级正全力推进。咸九高速项目施工许可已完成,土地预审所需的规划指标已落实,计划2021年底全面开工。赤壁长江大桥东延伸段高速施工许可修编已完成,各专题单位正抓紧编制报告。已成立武汉-咸宁-南昌高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省发改委已将该项目纳入《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重大项目。国铁集团建议我市考虑与湖南省城际铁路网统筹规划,否定了武汉-咸宁-平江铁路规划项目。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咸宁机场项目前期工作,目前正对部分选址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咸宁机场已纳入《湖北省“十四五”民航发展规划》。我市铁路货场搬迁及通港铁路工程已纳入国铁集团“二级铁路物流基地规划城市”规划,已完成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加快推进簰洲湾港区前期工作,目前嘉鱼港总体规划已上报省政府。通修高速已纳入湖北省“十三五”中期调整规划,目前项目施工许可初稿已完成,各专题工作正抓紧推进。
加快推进500千伏咸宁变电站扩建和赤壁变电站新建工程,抓好城区充电桩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500千伏咸宁变电站扩建工程已于2020年7月底完成投产送电。500千伏赤壁变电站新建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批复。国网咸宁供电公司投资建设在运充电站33座。2020年三个批次咸宁市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已全面完成、总投资3.135亿元。
精心组织“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将“六大”活动贯穿到“十四五”规划编制全过程,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走遍咸宁”活动,开展网络建言献策、“六大”活动“金点子”等征集工作,收集意见建议200多条。截至目前,已先后进行四轮优化和完善,筛选储备项目3659个、总投资3.5万亿元。2021年1月13日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了《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2.促进消费升级。
加强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荆楚优品”工程,健全城乡流通网络体系。2020年,全市物流基础设施完成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5280万元,占年度总投资额的117.33%;捷利泉都现代物流综合产业园项目1号物流仓库钢结构主体施工已完工,2号物流仓库正在进行钢结构主体施工;咸宁华信综合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一期)项目工程已完工;通山县物流仓储分拨中心项目园区道路路面硬化已完成。积极推进湖北嘉安综合物流园二期和赤壁曙光智慧冷链仓储配送中心项目。持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目前市城区已完成升级改造11个,正在升级改造1个,拆除重建3个。我市6家企业入选第二期“荆楚优品”目录并已公示。全市已建立6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6个电商产业(园)基地、9个物流产业园。
全力打造中医药强市。起草了《咸宁市中医药产业规划(2021-2025年》。深入全市7家中医医院开展二甲评审工作,现场共查找出问题93条。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建立起中医馆的信息化基础和远程医疗服务通道。组织开展了全市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深入开展了《湖北省中医药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广泛推广中医传统健身方法。
启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调整市全域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实施旅游品质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旅游精品品牌创建力度,崇阳县三特浪口温泉养生休闲度假区成功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柃蜜小镇·白崖山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松鼠部落森林假日公园、赤壁市万亩茶园·俄罗斯方块小镇、通城县内冲瑶族村、嘉鱼县光年城堡景区、通山县闯王陵景区等5家景区创建国家3A级景区正在进行公示,建设了洪口村、白水畈村、石门村、大岭村等一批景区化村庄。新增10家特色民宿推荐店和20家旅游特色餐饮推荐店。通山县大畈镇获评湖北旅游名镇、通城县大坪乡内冲村获评湖北旅游名村,羊楼洞明清石板古街获评湖北旅游名街。
3.提高开放水平。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以“百展行动”计划为基础,我市企业参加云会展100余家(次),其中第127届、128届广交会中,网上洽谈初步达成5000余万美元意向合同。1-12月我市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累计出口达25.1亿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34%。
推进外贸“三项工程”。全市新增外贸出口备案企业93家,新增出口实绩企业40家,出口总额达46.1亿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77.6%。全面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工程。组织企业入驻“湖北省对外贸易综合服务楚贸通平台”“湖北省农产品进出口展销平台”“湖北省医疗防护用品进出口服务平台”“荆楚优品出口转内销平台”以及阿里巴巴、环球资源网等拓展市场。
支持湖北·通城万雅进出口商贸交易中心发展。一期进口商业街已开街。二期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了招商发布会,对“一带一路”国家20名外商授予“招商大使”称号。国际会展中心已完成基础施工。
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推进国家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试点建设。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8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个长江跨界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推进长江禁捕。取缔非法码头35个,恢复长江岸线6.6公里。实施长江沿岸造林绿化行动计划,完成造林绿化12.15万亩,128公里绿色生态廊道基本形成。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我市负责实施的省级重大项目3个,累计完成投资48.32亿元、完成率54.6%。
(三)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加快建设特色产业。
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咸宁行动方案”。引导主导产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福人金身、神龙防腐、厚福医疗、世丰汽车、南玻玻璃等5家企业获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咸宁南玻节能玻璃等5家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培育优势龙头企业,我市医疗制造业规上企业共有25家,已初步形成了医用卫材、医疗器械、医用敷料、医药制剂、中成药制造、药用包装等门类齐全的医疗防护工业体系。
做大咸宁军民融合产业园、赤壁军民融合应急产业园,壮大12个省级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确保智能机电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通过国家验收。制定了《咸宁高新区做强省级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五年行动方案》《赤壁市打造应急救援装备生产功能区五年行动计划》。成立了赤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已完成水域救援基地“七通一平”400亩,完成应急交通装备产业园区的道路、管网建设,完成消防处置装备产业园道路管网。咸宁高新区军民融合等12个产业集群获省级2019年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湖北省智能机电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的节能高效砖茶压制自动化生产线、湖北杭瑞陶瓷设计的赏盘之光辉岁月等2个产品分别获第五届“楚天杯”工业设计大赛工业装备类、轻工包装类优秀奖。
2.大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发展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全年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266家,平安电工、瀛通电子成功申报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力度,8家企业成功对接首批“科技副总”。
深入实施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工程。新增省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4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21家,真奥金银花获批国家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南玻光电等12家企业被认定为市级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市级隐形冠军企业达到47家。
3.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推进“两化”深度融合。2020年我市新增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5家,新增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2家。
全面实施5G商用试点。重点谋划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项目计划投资4.9亿元,完成投资额比例100%。目前,市移动、电信、联通三家通信公司合计建成5G基站1464个。
(四)加快建设美丽咸宁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大气防治联防联控。全天候对主城区进行日常巡查245天(不含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70天),高效处理扬尘污染问题241个,露天焚烧问题69处。市城区150余个建设工地全部明确了包保责任人。编制完成《咸宁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实行“一企一策”。建立了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清单。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知》,问责秸秆禁烧管控不力干部240人次,罚款68起、金额42700元,派出所留置教育12人、行政拘留5人。开展专项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3次。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4%,较去年同期上升15.4%;PM10浓度均值49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14%;PM2.5浓度均值30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16.4%。
统筹推进陆水河、淦河、富水河、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等水系治理,构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我市入江重要支流陆水干流重点河段防洪工程治理(一期)(二期)已完工。淦河系统治理工程一期已于2020年9月底完工,共完成投资5500万元;二期工程已签订合同,建设单位正在组织施工进场。富水干流(通山段)防洪治理、富水治理新增河段(通山)已完工。印发了《咸宁市2020年斧头湖水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方案》,完成斧头湖咸宁段23公里湖岸线和斧头湖流域11条河流210公里岸线全流域排口排查,排查入湖(河)排口459个,实施“一口一策”。利用无人机航拍、检查井调查等方式,排查西凉湖77个排口、黄盖湖(赤壁区域)29个排口,并建立了“一口一档”。纳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5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斧头湖水质较2019年同期有所改善,无劣V类水。
加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力度,做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和风险管控工作。全市6个县市区均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完成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41389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0%;完成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面积3394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0%。截至2020年12月,我市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严格管控类耕地退耕还林还草或调整种植业结构任务完成率达到100%。通城县黄袍林场钒厂遗留地块土壤修复项目已开工建设。咸安区向阳湖镇废弃垃圾填埋场项目已确定施工单位。
2.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
坚决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印发了《咸宁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2020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咸宁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2020年度考核评估办法》,全市十五个专项战役105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
开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省定的3个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已全部整治完成。咸宁市(崇阳)静脉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持续压实河湖库长责任。全市各级河湖长和联系部门认真履职,市委书记、第一总河湖长孟祥伟亲领亲征,坚持分时分段徒步巡查淦河,精准查找解决河湖问题。全年市级河湖长本人巡查履职84次,委托联系单位巡查河湖共计113余次,发现和解决问题345个;县级河湖长本人巡查履职712次,委托联系单位巡查河湖共计658次,发现和解决问题919个。全面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全市共发现河湖“四乱”问题87个,全部整治销号。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行动,完成10211处小微水体综合整治。
完成“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任务。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累计完成各类厕改任务204031座,占三年省定目标任务的124%。全市61个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均通过了省级验收,并转入商业运行阶段,5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全省率先全部稳定达标运行。已建成垃圾压缩站73座,日压缩能力2768吨,全市农村共配备约10500名保洁员、垃圾桶约21.5万个、垃圾转运车辆约450台,日转运能力约1600吨,已实现村庄垃圾治理全覆盖。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任务已在2019年提前下达并顺利完成,已向省水利厅申报争取追加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和资金。完成精准灭荒造林22.4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75.06%,造林总面积位居全省前列。
3.优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森林、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印发《关于加快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召开研讨会、部署会、推介会等专项会议21次。截至12月底,全市已策划拟申报试点项目24个,涉及77个行政村,总建设规模136万亩。已通过省级评审拟备案6个项目。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印发了《咸宁生态市(绿色崛起)建设县(市、区)政府考核办法》《咸宁生态市(绿色崛起)建设市直单位考核办法》《2020年咸宁市生态省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计划15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2件已立案处理;查处违规占地、出让等土地违规问题21宗,涉及面积532.16亩;查处3家企业违规侵占林地面积15.06亩;查处超标排放违规排放等污染问题25起;查处无证开采、非法采石等矿产资源问题8处;查处垃圾倾倒、粉尘污染、环评不达标等环境治理方面问题24个。
(五)全面深化改革创新
1.加大改革力度。
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把控好房地产供给节奏,保障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区间。我市商品房销售面积391.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5.09%;商品房销售金额183.14亿元;商品住房库存334.48万平方米,去化周期9.59个月。
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认真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落地落实,做好“双告知,一承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推送“证照分离”信息10522条,其中优化准入服务6029条、实行告知承诺2753条、审批改备案229条、直接取消审批51条,涉及市场主体5085户。
2.支持创新创业。
以创新驱动发展,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打造富有活力的“双创”生态系统,建设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市。我市获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1家,省级众创空间备案2家。新认定(备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市级众创空间4家。支持咸宁高新区申报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科技资源支撑型)。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完成2018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组织推荐优秀企业报名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湖北省泰路科技有限公司、咸宁传音入密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湖北赛区决赛优秀企业奖。推荐7家科技创业企业项目申报2020年度湖北省双创战略团队。组织开展咸宁市创新创业大讲堂活动3期。
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全国试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企业创新提供金融支持,支持平安电工、三赢兴电子等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制定了《咸宁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增加市担保集团注册资本金21650万元,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启动筹建全市政银企金融服务平台。在全市范围筛选出三赢兴电子、平安电工、海威复合材料、维达力4家优质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三赢兴电子已于2020年10月30日向湖北省证监局申报上市辅导并于当日被受理。
深入实施“南鄂英才”计划、“院士专家咸宁行”活动、“招硕引博”工程,优化实施“回归工程”,激发创新活力。印发《关于2020年咸宁市“南鄂英才”及创新创业项目获评项目名单的通知》,举行第三批“南鄂英才”颁奖仪式,为16名“南鄂英才”颁发了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和“人才绿卡”。深入开展“院士专家咸宁行”活动,主动对接省级选派来咸服务的23名院士专家。精心组织“招硕引博”工程,共招录79人。加快推进“南鄂校友资智回归”工作,建立了8个在外校友分会。组织开展“百名商会会长进咸宁”系列活动,举行市长客厅活动,持续推进“站点引才”工作,在海南自贸区建立我市第7家人才工作联络站。
3.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积极培育民营经济全省100强企业。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专项活动,29位市级领导干部和164位县级领导干部共计走访服务344家企业,收集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491个,已协调解决各类问题469个。召开3次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充分履行特约督查联络员的职责,对各类问题跟踪督办。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入围2020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湖北金盛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上榜2020年湖北民营企业100强,维达力实业(赤壁)有限公司、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上榜2020年湖北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
着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并修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及流程图65项。截至12月底我市共审批工程建设项目518个,涉及审批事项1657个。对工程类、资质类、房管类等事项申请前置条件中所需的证照进行清理。
实行企业登记实名认证系统,建立“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机制,推行“容缺受理”审批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制度。全面实行“三十六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加强对前台人员的受理基础业务培训,做到“一人通办、一口说清”。推行容缺登记。全面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实现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110”标准。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多场景应用,推进“证照分离”,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实行企业简易注销,实现提交材料精简40%以上、办理时间压缩60%以上,符合条件即到即办。
(六)推进区域协调融合发展
1.扩大区域合作。
探索“武汉城区展示交易+咸宁仓储物流”和“武汉大型市场批发+咸宁中小市场就近配送”的发展模式,促进产品和服务供给升级。积极推进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咸宁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建设奖补办法》,“一园四心六十个末端”的三级配送节点框架已初步形成。举办“2020年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扶贫行(湖北咸宁站)暨湖北省农产品(荆楚优品)产销对接幕阜山(咸宁)片区行”活动。继续引入武汉企业在咸宁开设大型仓储式超市,加快咸宁农副产品“进城”步伐。目前已有30多家企业与武商、汉商、中百仓储等大型商贸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全市的农副产品40%销往武汉。
推进科技创新一体化,实施“招商引校”,吸引武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来咸办基地、建校区,加强科技人才交流。武昌首义学院嘉鱼校区校园建设已全部完工,小学部已于9月开学,大学部已于10月初开学。东湖学院桩基施工已基本完成,基础工程完成30%,主道路管网正在铺设。
2.高昂市区龙头。
突出“北上东进西展”,加快构建以咸宁宜居主城、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横沟科学城、凤凰新区为核心的城乡共融发展布局。《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总体规划》《咸宁市横沟科学城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咸安区凤凰新区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中。已有大洲湖生态建设示范区、际华园、长岛未来城、原乡小镇、鲁迅学校、华师附属学校、恒大养生谷等重点项目落户。
持续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全面整治乱设乱摆、占道经营等问题,劝离流动摊贩12962处,规范出店经营28951家。拆除违规设置和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954块,清理牛皮癣广告20余万条。对占用人行道车辆实施拖移11783台,张贴违停告知书4679张。雨水篦清淤3336个、支管清淤5610米、维修流水板2228米、路缘石3075米,修复树篦779个。
聚焦国家级高新区建设标准,大力推动咸宁高新区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咸宁高新区获批科技部“百城百园”项目。组织厚福医疗、兆舒美、世丰汽车内饰、福人金身、方片互动、金杏科技等6家企业申报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支持。重新修订咸宁高新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政策。组织企业申报2020年度湖北省科技奖,福人金身药业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浩华生物获科技成果推广二等奖,海威复合材料、武汉地震仪器、八月花食品获科技进步三等奖。组织企业申报湖北省科技揭榜制项目,海威复合材料获批立项。湖北香城智能机电研究院、三胜工程、厚福医疗获批湖北省光谷创新大走廊区域创新专项。
3.做强县域经济。
以“三带”建设为引领。推进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编制完成3个实施方案和4项地方标准,重点实施项目27个,总投资331亿元。重点推进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2019年32个续建项目以及2020年20个新建项目建设工作,全年完成投资达50亿元以上。推进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全年实施项目37个,累计完成投资71.5亿元,已完成32个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成功举办“探秘幕阜山”汽车旅游集结赛。
推动县域经济争先进位。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为主体,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找准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加大力度建设12个省级成长型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挥县域经济考核指挥棒作用,督导各县市区对标先进,找准差距和问题。在2019年全省县域经济考核中,赤壁市位列第II类第5名,获得全省县域经济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全省县域经济工作进位显著单位。
(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
1.培植特色农业。
推进“1+6”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做好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考核验收工作。农高区已争取到800万项目资金。基本完成356省道一期附属设施建设。围绕主导产业招大引强,已对接各类项目200余个,组织科研院所、专家赴园区考察指导30余次,目前64个策划项目列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引进市场主体12家,投资总额近5亿元。
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持续推进千亿农产品加工工程。制定了《关于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疫后重振加快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新增30家市级龙头企业,目前全市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总量达到254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55家。我市农产品加工业涵盖所有12个子行业。
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385家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4340人次,立案查处36起。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共排查养殖场(户)8.42万次,全市共进行非洲猪瘟监测6520份,结果均为阴性,目前我市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2.建设美丽乡村。
巩固“五线五治”成果,创建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召开了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视频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百日巩固”行动的通知》,开展“治四乱”“督四员”“评四美”活动。截至目前,2019年度41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2020年度41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
推动农村公厕规范化建设改造和制度化管理养护。召开了全市农村改厕现场会,开展农村改厕质量大排查,促进问题整改。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成农村公厕914座,超额完成省定三年任务数。印发了《关于推动农村公厕“三通三有”建改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已初步确定在咸安区高桥镇、崇阳县青山镇、石城镇开展试点工作,完成试点建设50余座。
3.优化农村治理。
引导承包地“三权”分置,支持有经营性收入的村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全市943个改革村(涉农社区)和37个改革小组已全部成立经济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完成登记赋码,组建了342个村级、37个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
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将乡风文明建设内涵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开展了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申报、复查工作。已建立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890个。指导赤壁市在全市率先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并出台《赤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八)更大力度办好民生实事
1.强化风险防控。
聚焦治本,在大案突破、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方面持续发力,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多发性经济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2020年以来共立案侦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01起,破案180起,刑事拘留117人,逮捕115人,移送审查起诉151人。强力推进“平安荆楚行动”,聚焦电诈、“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毒品犯罪案件破案1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4人,缴获各类毒品9.5公斤,查获吸毒人员1196人次,开展公职人员吸毒检测5万余人。2020年以来,抓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558名,破获案件285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1412.31万元。
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和应用。已建成1500个WIFI采集点,50套电子围栏,63个高空僚望宏观守护、566个球机中空巡视、3156个枪机定点守候、109套城市卡口,形成了15分钟、30分钟、1小时防护圈。
2.加强民生保障。
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市纳入经办管理1722家、104860人。督促各县市区按要求将工伤保险结余资金上缴至市级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目前各县市区上解基金4624.83万元。市直25家定点医院、48家定点门诊“智慧医保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开通县域内、市域内职工医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功能。
推进农村低保、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印发了《咸宁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对象有5.6万人,特困供养对象有0.7万人,已发放低保、特困供养补助金共2.6亿元。全市残疾人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7.42万人占93.9%。截至2020年12月已实施完成康复服务的21225人,精准康复服务率达到94.51%。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对全市 35家药械生产企业、493家药械经营企业进行了风险等级分类,对4家涉嫌违规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检查生产主体31家次,检查经营主体1714家次,查找问题107个,基本整改到位。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共检查10类食品生产企业14家,排查问题10个,已整改到位。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行动,监测2557家店铺,排查出涉嫌违规店铺97家。646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已取得许可证,取证率达90%。举办了第二届“文明放心早餐店”颁奖暨文明诚信经营户门前四包启动仪式,共评选出10家“文明放心餐饮店”和10家“人家早餐店”。推行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共完成餐饮服务经营者探头入网2200户,信息录入1508户。
3.发展社会事业。
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扎实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继续实施市城区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缓解城区“择校热”“大班额”难题。出台了《咸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与管理办法》,开展幼儿园名园帮弱园手拉手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市城区新建、改扩建学校11所,新增中小学学位1万个,2020年秋季市城区小学取消学前班,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34.72万人,平均班额46.1人,起始年级班额全部控制在55人以下。
抓好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出台了《咸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咸宁市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指导意见》和《咸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平台已汇集老人信息近20万条,已签约线下服务商80家。按照“分层分类”的思路,整合财政资金3000余万元,建设10个辐射式、25个嵌入式城乡社区长者康乐服务中心和30个社区微型长者康乐服务站,打造50个老年宜居康乐社区,开办7个香城厨房,13个香城小超市。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通过民政部中期验收。
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于9月20日全面启动入户摸底;登记阶段完成全市144.27万户短表和8.91万户长表入户信息采集上报工作。11月1日以来,全市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接受询问并参加普查登记。成立6个下沉专班,先后于9月下旬和12月初在全市范围开展普查登记工作调研和暗访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现场反馈和督办整改。目前,我市已基本摸清各地住户及人口状况,取得了咸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阶段性工作成果。
更大力度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印发了《关于2020年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领导联系片区的通知》和《关于咸宁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片区联系单位的通知》,将建成区划分为八大联系片区。组织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动员会,下发《关于调整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咸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班职责和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整合创文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印发《咸宁市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咸宁市主城区商户争创文明诚信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大力推行“礼让斑马线”,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大力开展 “清洁咸宁”“文明交通劝导”“万人洁城”“心系社区足印万家”等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活动,成立唐光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援助、助学支教、心理咨询等17类专业化志愿服务活动、参与人数达11万余人次。在市级各媒体开设了“文明创建红黑榜”“创文,我们在行动”栏目,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提醒强化市民自律意识,目前已发布相关报道30余期。
(九)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打造忠诚型政府。全市政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政府廉政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始终以党章为基本遵循,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作为检验忠诚的根本标准。落实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首个议题”制度,全年共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9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批示、指示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126项。
2.打造法治型政府。出台《咸宁市关于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已梳理涉及行政执法职能职责188项,提出工作指引84条。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案件56件,办结38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市政府党组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事项105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委汇报,重大决策及时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98件、政协委员提案132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普法力度,开通《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电台普法栏目,共播出节目19期;以“3·8”“3·15”“4·15”“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载体,组织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活动。加快推进我市四级公共普法平台的建设,全市建成市、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4个,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室,建成1062个村居法律顾问室。
3.打造担当型政府。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率先在全省实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双清零”,万人感染率武汉城市圈最低,治愈率排名全省第3。干群一心、众志成城打赢防汛救灾保卫战,未倒一堤、未垮一坝、未死一人、无一人因灾返贫致贫。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国城市绿色货运示范工程创建等重要领域改革试点扎实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现场会、全省“双安双创”工作现场会、供销社改革发展现场会在咸召开。2020“一带一路”赤壁青砖茶产业发展大会成功召开。连续18年被省政府授予“金融信用市”。咸宁高新区入选国家科技资源支撑型双创特色载体。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国家森林城市通过复审、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集体约谈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4人次。市政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约谈47人次。
4.打造服务型政府。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应领尽领”。已建成市级政府信息公开一级栏目7个、二级栏目27个、三级栏目59个,发布政府信息1717条。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通投诉专线,对办事人员跑动2次以上的形成问题清单,并进行通报督办。编印发放《咸宁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宣传册2000份,公开“一张清单”,双随机抽查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5个、行业协会商会4个、商业银行2个。印发《咸宁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工作清单》《咸宁市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咸宁市弘扬“店小二”精神严格执行“十必须十不准”工作方案》,每月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项政策在咸宁落地落实。
5.打造廉洁型政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市政府党组2020年工作要点》《市政府党组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政府系统2020年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抓好各级巡视、督查、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政府系统“三减”专项治理,2020年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同比下降7.26%,会议同比减少40.1%、督查检查考核同比减少5.2%。全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184个,查处问题金额40.71亿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金额5.73亿元,审计促进资金拨付到位2.36亿元,审计挽回(避免)损失1.43亿元,审计核减投资额2.26亿元,移送问题线索40件,移送处理人员32人,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33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处置资产的原则,严守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的制度底线,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