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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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2022年重点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报告

索引号 : 764137824/2022-42439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2022年重点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政府政务督查室

根据咸政督〔202261号文件要求,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涉及国资委有关重点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25.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做好重要节假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125日上午,委党委书记、主任带队先后深入市城发集团城发幼儿园、市高投集团高新区孙祠棚改、市国资公司五金仓库等项目实地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出资企业,进一步引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支持工会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提高全员安全工作水准四是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市属国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公共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每日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市属国有公租房、仓库等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整改五是提升应急能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6月份联合市属出资企业组织了1次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知识培训及现场演练,提高消防安全和防范减灾避险的意识。

12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纾困政策为进一步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市政府国资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2﹞113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国资委关于2022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要求,向各出资企业和县市区国资局下发了《市政府国资委关于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咸国资产权202210),要求各级企业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务必将房租减免落实到实际承租经营户,切实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负担、恢复发展,并到县市区进行了现场工作督办。截止2022630全市国资系统2022年完成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总额2193.37万元,总户数1667家。其中咸宁市3家本级出资企业已全部完成全年租金减免任务,共计对691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租金1051.26万元;咸宁市6个县市区国资局(国资中心)所属企业共计对976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租金1142.11万元。

123.加快市城发集团和高投集团优化重组。一是迅速动员部署。112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市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实施方案后,市委组织部于124日宣布了重组后的市城发集团、市高投集团的领导班子,126日《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由两办印发实施,128日市城发集团召开优化整合动员大会,214日市政府国资委召开市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工作推进会,明确重点改革事项,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推动两大集团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落地实施。吴刚副市长对市城发集团的重组方案进行三轮专题研究,杨军市长315日和331日两次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两大集团重组工作方案,督导调度两大集团围绕功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压缩管理层级,精简企业数量。414日市委书记孟祥伟同志听取了两大集团重组工作方案汇报,要求两大集团要深度聚焦主责主业,加大业务整合力度,进一步精简企业户头。经过修改完善,市城发集团形成了6+8的重组实施方案,市高投集团形成了6+6的重组实施方案,下属企业和内设工作部门精简50%以上。427日上午,市长杨军主持召开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专题会,审议通过了两家集团公司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现已印发实施。三是开展资产划转和人员转隶及党组织关系移交。完成澄水洞等第一和第二批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其中:第一批资产9项,资产总额约76.6亿元、负债总额约36.5亿元、净资产约40.6亿元;第二批资产21项,资产总额约1.12亿元、负债总额0.6亿元、净资产约0.51亿元。完成重组后的咸宁城发集团和咸宁高投集团人员划转移交工作。终止市交投集团、市绿投集团、市高投集团与原部门的委托管理关系。完成企业党组织关系移交工作,市城发集团547人、市高投集团114人。市高投集团、市交通集团党组织关系分别与原主管部门进行了分离,归口市政府国资委党委管理序列。四是完善公司治理,优化监管方式。市政府国资委批复两大集团公司成立临时董事会,经征求市委组织部、审计部门意见,重组了两大集团公司公司监事会。制订了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即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修订发布了《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2版)》,赋予企业更大经营自主权,修订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经营业绩考核配套方案,与咸宁城发集团、咸宁高投集团两大集团公司负责人签订2022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非市管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理顺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国企干部任职。制定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章程修订工作指引(范本)和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职期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目前,城发集团内设部门正职、副职已完成岗位竞聘,8个子企业(兴达路桥公司除外)全部确定了企业负责人,3个核心子公司由3名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兼任董事长;高投集团定于721日对6个内设部门的5个正职、6个子企业的5个正职实行岗位竞聘,根据竞聘结果确定企业负责人。

193.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成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控负债防风险的实施意见》,202233日,市政府国资委对市出资企业下发了《市出资企业控负债防风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建立和完善市出资企业控负债防风险工作机制,促使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防止市出资企业出现债券违约风险作为工作目标,设定了市出资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5%,重点监管线为70%。同时对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企业债务风险的自我管控、强化企业债务风险的外部约束等工作作为较为详细安排部署。目前,市政府国资委已将各出资企业控负债防风险情况作为考核和评价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内容,在日常监管方面,要求各出资企业每月报送企业债券风险防范情况,每季度报送企业债务风险报表,并对资产负债率接近甚至超过重点监管线的企业开展针对性调研,确定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及时报送至市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联席会议办会室。根据2022316日市政府防控政府隐性债务及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专题会议的要求,国资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城发集团、高投集团的债务水平、负债结构、隐性债务等企业债务开展了调查,已完成调查报告(审议稿)并与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召开了协调会,正在对两大集团债务情况进行锁定,8月份将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

同时,市政府国资委积极按照市政府及相关牵头部门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等目标任务,不断加强国资系统自身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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