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
索引号 : 764137824/2024-2984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关于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政务督查室:
按照《关于报送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主要目标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的通知》(咸政督〔2024〕47号)要求,市政府国资委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现报告如下:
一、国企改革深化提升情况
任务分解清单“70.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快市属国企‘机关化、行政化、福利化、平台化’。”
一是起草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意见。市政府国资委根据市政府第47次(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情况,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咸宁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已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进一步健全国资监管体制。印发了《市出资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等7个制度性文件,修订《市政府国资委参股企业国有股权代表管理办法》等6个改革性文件。推进企业内控合规管理,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协同联动工作意见》。三是积极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进行了多轮债务风险摸底排查,制定了《咸宁市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金融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方案》,建立债务风险监测月报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出资企业债务监测的通知》,确保市属企业按期兑付到期债务,整体风险可控。四是推动市属国企产业转型。为应对融资监管政策变化,破解资本市场发债困境,两大集团拟重组整合产业公司,推动企业市场化转型。目前,咸宁城发集团和咸宁高投集团分别制定了产业公司组建方案,正在按程序报批。
二、清理盘活国有“三资”情况
任务分解清单“71.清理盘活国有资金、资产和资源。”
一是全面摸清资产家底。目前,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已按照“一账一表”填报要求完成清查工作。全口径资产总额913.55亿元,负债总额451.28亿元,所有者权益462.26亿元,资产负债率49.4%;有效资产合计168.12亿元,近期可利用资产合计20.29亿元。二是解决资产遗留问题。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针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企业资产权证不齐的问题,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登记的模式,实施容缺办证,进一步做实企业资产。两家集团公司未确权的资产共44项,现已办理资产不动产权证8项,剩余资产已完成“两测两鉴”工作,相关资料已提交市不动产中心审核。三是推动资产盘活处置。开展“两非两资”资产处置,清理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合计20项,资产价值5.24亿元;清理长期亏损及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子公司39家,现已完成注销11家,剩余28家子公司计划2025年完成注销。加快闲置资产盘活利用,两家集团公司共盘活存量土地15宗,面积1197.45亩,盘活房产10处。
三、根治欠薪工作情况
任务分解清单“124.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制度。市政府国资委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纳入市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内容,与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评价体系挂钩,对执行制度不严格、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以及出现故意、恶意欠薪问题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扣减监管企业负责人年薪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二是协调落实。市政府国资委向市人社局发送《关于协助提供市出资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有关情况的函》,以确认市出资企业是否及时有效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今年初,开展了市出资企业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向治欠办报送市出资企业根治欠薪冬季行动周调度汇总表10次,双周调度汇总表4次。三是持续推进。市政府国资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抓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聚焦重点领域,压实工作责任,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出国资国企应有的贡献。
四、加强法治建设情况
任务分解清单“156.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
一是周密部署法治工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会多次研究法治工作,选聘了2024年市政府国资委法律顾问,审议通过《市政府国资委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二是积极开展“积案化解 法治惠企”专项行动。市政府国资委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学会开展咸宁市属国有企业“积案化解 法治惠企”专项行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依法推进化解一批积案难案。截至目前,通过“积案化解 法治惠企”专项行动,现金收回拖欠账款1920万元,其他涉诉案件正在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三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厘清治理边界。修订调整了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将权责事项压缩到29项,减少了20项,进一步激发企业自主经营活力。四是“三分一定”改革试点成效初显。市政府国资委作为市政府第一批“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试点改革单位之一,持续完善机关、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履职工作流程,科学分解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初步建立市政府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分级授权责任清单,厘清市政府、市政府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权责边界,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朝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运行,改革成效得到市改革联席办的充分肯定。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