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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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 任务上半年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764137824/2025-21446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关于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 任务上半年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按照督办要求,市政府国资委对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会》主要目标任务上半年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现报告如下:

一、咸宁科创基金进展情况

目标任务35.强化金融科技供给服务,发挥产业基金对科技创新的撬动作用。

围绕咸宁“5+5”现代化产业体系组建基金,推进总规模44亿元5支基金设立工作。

1.联合长江证券设立30亿元咸宁长证高新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咸宁区域分母基金,为我市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能源、新材料等“5+4”产业提供股权投资服务。基金已申请25%省引导的配资,基金管理人为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7月2日省引导基金管理人深创投完成投决意见签批程序,通过省引导基金对咸宁区域母基金出资,7月3日,深创投正式发布省引导基金出资公告(公示期5天),目前,各出资方同步进行基金协议法审。待协议商定后完成协议签批。

2.联合省文旅集团设立5亿元的咸宁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来专项服务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待基金管理人恒泰投资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完毕后推进基金设立工作;

3.联合长产集团设立2亿元的湖北香城长江科创投资基金(离岸基金),专项服务离岸产业项目投资孵化,待长产集团基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启动协议签批和完成基金设立工作;

4.联合东湖高新设立5亿元的咸宁东湖高新科创产业发展基金,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目前东湖高新已完成了内部决策流程,现在向联投集团报董事会决策中,待决策通过后启动协议签批和完成基金设立工作;

5.联合高新区设立2亿元的高新区产业发展倍增基金,专项服务于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待长证母基金设立后,启动基金设立工作。

二、地方国企改革情况

目标任务48.加快地方国企深化提升行动,深化国企功能性改革,推动市属国企一级做强、二级做专、三级做活。

(一)加快地方国企深化提升行动

截至6月底,市政府国资委基本完成市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主体任务,61项重点改革事项完成率超过90%,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完善监管体系,出台了《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功能性改革实施方案》《咸宁高新区托管高投集团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关于对监管企业中的公益类业务实行分类核算差异化考核的通知》等系列国资监管制度。

二是推动市县联动,市政府国资委主任华成浩及班子成员分别赴各县(市、区)国资局(中心)对国企改革发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党委书记毛湘宁推动咸宁城发集团下属自然资源公司成功竞得通城高岭土矿采矿权。

三是开展阶段自查,5月22日市政府国资委分别赴咸宁城发集团、咸宁高投集团开展董事会建设工作督导检查,5月28日配合派驻纪检组对咸宁城发集团开展联合驻点监督检查“回头看”,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任务攻坚。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今年以来向省国资委等上级部门推选典型案例4篇,其中我委选送的通城城发集团“以考核激活力  以绩效促业绩持续做优做细做精做实全员绩效考核”微案例纳入省国资委初选后,作为优秀案例已向国务院国资委推荐,在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刊发。

(二)国企功能性改革取得成效

按照大财政体系建设部署要求,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市属国企功能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围绕一级做强、二级做专、三级做活”,对全市国有企业实施功能性改革,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改革方案全部出台。出台市属国企功能性改革、国资整体“有效投资”、市属国企功能性绩效评价、企业年金、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市属国企基本实现全员聘用、全员考核、全员年金。先后赴赤壁、嘉鱼、崇阳、通山实地调研,指导6个县(市、区)按照“1个服务于城市运营、1个服务于产业发展”要求,保留1—2家国企进行优化重组,目前各地均已制定出台改革方案,县一级国企由64户整合为10户,咸安、赤壁、通城、崇阳各2家,嘉鱼、通山各1家,通城县国企全员绩效考核改革微案例被国务院国资委采纳编发。

二是融资平台加快退出。全市22家平台,2024年已退出15家,数量居全省第一。今年上半年咸安经发、崇阳恒达投资已实现隐性债务和存量金融债务“双清零”,符合退平台标准,剩余5家年底可全部退出。

是有效盘活国企资产。将原咸宁广播电视台大楼等4处资产、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169套闲置房屋、“咸融通”信息平台等1.9亿元资产分别注入市属国企。2025年,市城发集团需办理产权证资产18项,已完成办证12项;改革以来共盘活闲置资产28项,价值20.39亿元,变现金额28.48亿元;资产由2024年6月的429.28亿元增加至466.88亿元。市高投集团需办理产权证资产10项,已完成办证6项;改革以来共盘活闲置资产30项,价值20.98亿元,变现金额29.5亿元;资产由2024年6月的377.82亿元增加至433.04亿元。

三、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情况

目标任务70.深化咸宁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

2025年3月14日上午,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67次(2025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了咸宁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清单、办法及方案(送审稿),会议原则同意了市政府国资委起草的《咸宁高新区托管高投集团实施方案(送审稿)》。会后,市政府国资委立即根据此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4月15日,以市政府国资委名义印发了《咸宁高新区托管咸宁高投集团实施方案》(咸国资文〔2025〕13号),同时,市政府国资委坚决杜绝托管不放权现象,切实履行好该《实施方案》第三节第(一)条规定的唯一职责:“将高投集团纳入市政府国资委市属国有资产统计范围,对需要由出资人市政府国资委履行法律手段的相关事项,经咸宁高新区履行审核责任后函商市政府国资委办理。

四、扎实开展清廉国企建设

目标任务155.拓展清廉政府建设,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公共资源交易、国资国企等领域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联合市财政局举办财政、国资和国企系统专题培训班,培训241人次,实现市属重点国企中层以上114人、关键岗位218人、新任职领导23人全覆盖,推动3家单位“关键少数”接受警示教育。委党委印发《违规吃喝专项问题集中整治方案》和《关于对市属企业内部餐厅、食堂违规吃喝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方案》,聚焦整治重点,明确时限要求,以刚性纪律约束强化整治力度。同时,构建“日常督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立体化监督体系,5月下旬,市政府国资委联合纪检组对城发集团、兴达公司开展2024年驻点监督整改“回头看”,针对未完成事项下发督办通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自2025年3月至年底,指导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及市属国企,针对招标投标五大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通过全面排查,累计发现问题27个,已完成整改25个;同步建立6项制度堵塞漏洞,并向市整治专班移交问题线索4条,以“查、改、治”一体推进,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