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764137824/2026-1052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关于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按照督办要求,市政府国资委对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会》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现将年度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咸宁科创基金进展情况
目标任务35.强化金融科技供给服务,发挥产业基金对科技创新的撬动作用。
围绕咸宁“5+5”现代化产业体系组建基金,推进总规模44亿元的5支基金设立工作。
1.联合长江证券设立30亿元咸宁长证高新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咸宁区域分母基金,为我市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能源、新材料等“5+4”产业提供股权投资服务,基金已设立运行,已完成2个直投项目(禾邦新材料、丞沣科技)投资,已完成设立2支子基金决策程序。
2.联合省文旅集团设立5亿元的咸宁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来专项服务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基金管理人恒泰投资的内部组织架构已调整完毕,并向文旅母基金报送管理人尽调资料,正在申报文旅母基金配资。
3.联合长产集团设立2亿元的湖北香城长江科创投资基金(离岸基金),专项服务离岸产业项目投资孵化,目前已完成工商注册,正在实缴首期出资。
4.联合东湖高新设立5亿元的咸宁东湖高新科创产业发展基金,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目前基金已完成备案,正在对拟投项目南京微球开展尽调。
5.联合高新区设立2亿元的高新区产业发展倍增基金,专项服务于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已完成工商注册,正在实缴首期出资。
二、地方国企改革情况
目标任务48.加快地方国企深化提升行动,深化国企功能性改革,推动市属国企一级做强、二级做专、三级做活。
(一)加快地方国企深化提升行动
截至12月31日,市政府国资委已全面完成市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任务,61项重点改革事项完成率达100%,具体工作进展如下:
一是推动改革深化提升工作全面收官。对照改革深化提升行动61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137项量化指标,逐项梳理推进情况,通过督促市属国企对照任务清单开展自评、建立工作台账,同步下发督办函、开展现场调研等举措,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所有任务于12月底前全部落地完成。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咸宁高新区托管高投集团实施方案,顺利完成440家市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起草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工作指引,督促市属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各级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架构。三是扎实推进市直国企脱钩改制扫尾工作。系统梳理2008年以来三轮改制工作的政策文件与实践经验,指导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等6家部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11家待脱钩企业改制扫尾方案及30家已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处置方案。累计召开协调推进会10余次,成功攻克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权债务三类重点问题25个,涉及职工近200人、住宅小区10余个,筹措资金1880多万元。组建专项工作组,两次上门督导改制任务较重的市商务局、市林业局,细致研判审核职工安置方案,形成专项意见上报市政府。四是健全国有企业投资监管机制。牵头起草《咸宁市国有企业项目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国有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建立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动审核机制,对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实施全流程监管。重点围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资金来源、财政承受能力等核心维度开展评估论证,对存在风险隐患的项目及时叫停、妥善处置。
(二)国企功能性改革取得实质成效
依托大财政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功能性改革指导意见,市属国有企业和各县(市、区)国资国企均制订实施方案,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1+2+6”国企改革措施体系。围绕引领、带动、调控、保障4大功能,推进6大改革任务,新建专业化功能性平台11家,清理非主业及“空壳”企业29户。全市22家平台企业退出17家,进度位列全省前列。理顺管理体制,将振宁押运公司、人才集团股权分别划转到2家市属国企,市高投集团由高新区管委会托管。国企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调整优化2家市属国企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增强改革发展的领导力、执行力。推动城发、高投两大集团完成功能性重组并获AAA评级,构建“2个AAA、2个AA+、3个AA”信用体系,融资能力显著增强。实施市县(区)一体,推动市城发集团、市高投集团分别并表咸安经发集团、赤壁高投集团,市县国企合作开发的通城高岭土矿、咸安大屋邵矿合计增加资产近10亿元,有力促进转型发展。强化对县(市、区)的联动指导,整合64户县级国企为10户市场主体,推动管理层级压至3级,县域国资布局系统优化。
(三)国企“三资”管理改革工作
制定印发了《咸宁市国企“三资”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申报并成功纳入全省国有企业“三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地区。2025年,市属两家国企对自有的土地、房产、股权等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明确到具体资产包,做到有效盘活,灵活运用“四字并用”的实现路径。市城发集团已完成306.9亿元资产清理。其中,资金22亿元,债权67.2亿元,实物资产160.52亿元,无形资产15.34亿元,股权14.5亿元,其他资产27.34亿元,还有实物资产(在建工程)正在清理中。通过初判,低效资产共101项,34亿元。按照“用、售、租、融”方式分类建立资产包。其中,自用包已纳入资产11项,价值5.8亿元,出售包已纳入资产21项,价值5亿元,租赁包已纳入资产56项,价值11.7亿元,融资包已纳入资产13项,价值11.48亿元。市高投集团已完成226.76亿元资产清理。其中,无形(土地)资产35.4亿元,实务(房屋)资产55.12亿元,数据资产0.33亿元,矿权资产5亿元,股权资产9.79亿元,应收账款83.85亿元,货币资金37.27亿元。通过初判,闲置资产37项,价值25.42亿元。按照“用、售、租、融”方式分类建立资产包。其中,自用包已纳入资产4项,价值2.17亿元,出售包已纳入资产3项,价值1.99亿元,租赁包已纳入资产25项,价值16.6亿元,融资包已纳入资产5项,价值4.66亿元。
三、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情况
目标任务70.深化咸宁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
根据市深化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精神,市政府国资委起草了《咸宁高新区托管高投集团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送审稿,报市政府审议。2025年3月14日,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67次(2025年第6次)常务会议对该《方案》进行了审议。按照会议精神,市政府国资委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并于2025年4月2日印发实施。
2025年12月19日,市政府国资委根据2025年8月12日全市大财政体系建设专题会议精神,及2025年11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研究咸宁高新区、市高投集团有关工作的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8号)要求,对《方案》相关内容作出调整,将党的建设、企业改革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划归市国资委。同时,市国资委对企业投资事项实行“一事一备”管理,其中重大投资项目经市国资委审核后,需报市政府审批。该《方案》修改完善后,已再次印发实施。
四、扎实开展清廉国企建设
目标任务155.拓展清廉政府建设,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公共资源交易、国资国企等领域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检查。我委组建工作专班对咸宁城发集团本部及11家子公司2023年至2025年期间的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事项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聚焦制度执行、流程规范、标准控制、资料完整性及真实性等关键环节,共核查凭证114本,梳理发现问题48个。
2.强化纪律教育。9月22日-26日,市政府国资委举办全市2025年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专题培训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刚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学习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经济思想专题辅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强化国有企业投资监督、国有“三资”盘活案例分析、如何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功能性改革等,旨在全面提升经营管理人才业务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赋能提升国企竞争力,引导国资国企人才向支点建设聚焦聚力。
3.深化系统整治。8月,根据省市工作安排,招投标领域攻坚行动调整提升为全省国有企业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出台了《全市国有企业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实施方案》,突出3个方面:一是在整治范围上扩面。从仅排查2023年1月以来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调整为按不低于1%的比例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400万以上采购项目;二是在整治内容上扩项。从工程建设领域扩大到所有类别400万以上采购项目;三是在整治时间上延长。从2025年底延长至2026年12月。市政府国资委组建专班,召开部署会和培训会,深入企业一线调研,指导企业摸清底数、排查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