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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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市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 764137824/2019-04293 文       号 : 咸国资文〔2018〕34号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国资委

名       称: 关于成立市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5-29 09:41

咸国资文〔2018〕34号

各出资企业、机关各科室:

为依法依规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审计、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中介机构备选库的管理,优化中介机构选聘程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市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林  勇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杨  洪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朱运谋  市国资委总经济师

成  员: 谢建平  市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评分配科科长

张乐宏  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科长

刘春燕  市国资委党群与监事会工作科科长

税志华  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副科长

阚  熙  市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评分配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涉及市国资委和出资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的选聘与中介机构备选库的管理工作,并领导和组织相关工作开展。

咸宁市国资委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