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咸宁市2022 年成人高考考生退费申请的公告
索引号 : 764137824/2022-3921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教育 发文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名       称: 关于受理咸宁市2022 年成人高考考生退费申请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1-01
2022年成人高考,我市部分考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此类考生可申请退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2 年 11 月 2 日 09:00——11 月 7 日 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范围。
仅受理正在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退费申请,其它情形不予受理。
三、受理方式。
为方便考生,实行网上受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退费原因、证明材料(附件)到413226231@qq.com邮箱。
四、证明材料。
考生简要写明个人信息和退费原因,至少提供1 项能证明本人因防疫政策不能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上传当地防疫部门或社区张贴的通知公告、单位或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15-8271726
1.当次考试全部科目均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才可申请退费,如当次任意科目有成绩,将无法退费。
2.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提交申请材料,如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未能退费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退费申请经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费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约 2 个月)。
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1月1日
附件:
集中(居家)隔离证明(模板)
兹证明 张三 同志(身份证号码:421222199909090099 ),按照 **市 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于 2022 年月日至2022 年月日期间在(单位/地点)进行(集中/居家)隔离,无法参加2022年11月5—6日举行的2022年湖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特此证明!
特别提示:居家隔离的可由考生居住地址所在社区盖章,集中隔离的必须由卫健委或防疫指挥部盖章,本证明仅限于该同志办理2022年湖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退费使用。
单位(盖章)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