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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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机构名称:党委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刘春燕

机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45号

机构电话:0715-823960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负责归口企业党的建设,指导企业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和企业文化建设;联系协调归口企业群团和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承担党委日常工作,承担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及相关工作;督办党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指导出资企业党建和工、青、妇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做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负责监管企业三重一大报告备案工作;负责联系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等工作;协助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和任免建议;考察推荐兼职外部董事、监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拟定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指导出资企业的人才管理、职称评定等工作;做好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