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绩效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咸宁市国资委
(2018年12月24日)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国资委的具体指导下,市国资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十一次党代会以及咸宁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度绩效管理目标,按照“以科学监管促进全面改革、以企业发展倒逼服务质量、以党建先导保障全盘工作”的思路,稳中求进,履职尽责,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国有经济保持了稳走向好的态势。
一、围绕“三抓一优”,着力抓好央企入咸及招商引资工作
市国资委招商引资工作专班紧盯目标,重点对接中央企业,实行央企、国企、民企一起招。
一是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多批次进京、赴粤、入汉进行招商引资,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签约落地项目2个,总投资1.31亿元;重点在谈项目2个,跟踪项目1个。一方面,积极落实我市与省长投集团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推进市绿投公司与长投集团合作成立公司,启动闲林生态休闲旅游度假项目;另一方面,主动与省宏泰集团进行项目对接,成功签约落地项目2个,分别是咸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宏泰集团下属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湖北香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股51%;以及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省宏泰产业基金合资组建湖北宏泰高新创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省宏泰产业基金出资8000万元。
二是进一步强化项目策划及推介力度。创新招商方式,提升对接实效。围绕汽车配件、生物医药、食品饮品、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实行上下游产品项目的对接。2018年,我委积极“走出去”与兆恒集团、英唐智控等上市公司进行项目对接洽谈,重点洽谈项目2个,分别是英唐光显SPD照明技术研发、生产咸宁基地项目和环峰能源项目。其中,英唐光显项目已转由高新区洽谈落实,英唐光显公司已于9月20日来咸与高新区进行了对接,双方就项目情况进行了沟通,并初步拟定了项目计划书,下一步将就合作细节进行详细磋商。环峰能源项目已转由高投集团洽谈落实,现已签订了招商协议,正就具体合作进行磋商。跟踪项目1个,为王老吉生产基地项目,市国资委对该项目历时两年多跟踪对接,已与广药集团领导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后期将继续跟进并拟邀请广药集团来咸实地考察。
三是加大与央企的对接洽谈工作力度。着力在促成意向性合作项目签约落地上下功夫。截止到11月底,我市央企合作项目共27个,总投资额652.07亿元。其中:已开工项目19个,开工率70.4%,已完工项目3个,完工率为11.1%,总投资407.47亿元,到位资金198.9亿元,开工项目资金到位率48.8%。2018年新签约项目3个,分别为:①咸宁市政府与中建三局签订大洲湖生态建设示范区PPP项目,总投资28亿元;②咸宁市政府与中建三局签订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总投资7.4亿元;③咸宁高新区与中船重工海装风电公司签订风电主机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5亿元。投资总额40.4亿元,完成年度任务数15亿元的269.3%;已签约项目新增资金到位数为15.05亿元,已完成省下达年度投资任务10亿元的150.5%。我们还组织团队积极参加第五届湖北省与在鄂央企项目对接洽谈活动,积极推进葛洲坝集团在嘉鱼县和赤壁市的两个项目早日落地。
二、优化监管体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执行有力
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举措不断加以完善,强化制度执行,确保国有资产监管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今年,我们在广泛征求市直国有企业、相关科室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咸国资文〔2018〕29号)。同时,根据咸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市直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咸发〔2016〕15号)要求,出台了《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咸国资文〔2018〕11号)和《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等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国资文〔2018〕12号)等制度文件5份,用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咸宁市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和完善资本、技术、管理等多种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薪酬激励制度,逐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二)加强国有产权管理。我们始终坚持“监管不干涉,服务不包办”的工作理念,立足我市国资监管现状,稳步推进国资产权监管工作。2018年,共完成产权登记35家,评估备案17件,资产处置15件,产权转让4件,产权界定1件。完善产权登记,我们按照省国资委要求,对市直和县市区国有企业产权信息进行了重新汇总,剔除了已停止营业的企业,对已登记录入产权登记系统的市县两级国有企业情况进行了清理,对产权发生变动的企业进行了变更登记,发放了产权登记证。规范产权交易,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资产处置原则,严把资产处置审批关、资产评估核准关、产权交易进场关,实现国有资产100%进场交易,确保了国有资产变现价值最大化。今年,公开挂牌交易国有产权、资产、租赁权等共 28宗,评估值 8102.8万元,挂牌成交价 10067.97万元,增值率24%,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外,我们还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机构、清产核资机构、国有产权交易拍卖机构的选择,拟定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评估机构选择的程序。整合国有资产资源,为支持高投集团发展,我委按照市政府要求,将咸嘉城投公司资产划转至我委,并委托高投集团管理,进一步盘活了咸嘉城投资产。同时,将职教投公司整体划转到高投集团,待高投发债时披露信息,化解了其债务风险。另外,我委按照市委巡查组对企业的巡查意见,将市国资公司所属的咸宁市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20%股权进行了处置,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股权管理。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推动市直国有企业执行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全覆盖”,国有资本利润上缴比例达到15%。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入库2964.9万元,同比增长105.8%, 2019年预算编制数1795万元。
(三)强化对市属出资企业投融资引导和财务监督。加强对出资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核,按照《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审批程序,防范投资风险。支持企业积极探索多渠道融资,除银行借贷融资外,还积极与证券市场合作,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发行企业债券和专项债券。推动市高投集团积极向国家发改委报批发行2018年“创投企业债”。同时,我们重点加强了对企业财务动态监测、财务决算管理等工作。2018年以来重组或新设立的28家市属企业均已纳入财务快报系统,截止10月底,纳入统计范围的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资产总额631.648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39.3378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0714亿元。做好国有资产年报统计工作。注重年报报表质量,确保年报汇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通过分级审核、汇总审核、相互汇审等方式,2018年按时完成了2017年度的6个县市区和市本级全部监管企业年报汇审工作。
(四)加强对各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对各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进一步加强了产权管理、统计评价工作的督导,注重对县市区业务指导与培训;支持通山县探索建立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企业国有资产合一的全覆盖国资监管体制;指导通山、崇阳、咸安等地城投等融资平台转型,为咸安区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公司组建和赤壁市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提供专业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央企合作信息沟通机制,明确与市央企办联系的工作部门。
三、敢于攻坚克难,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今年以来以深化企业改革为抓手,以解决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主线,履职尽责,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订了《2018年国有企业改革计划》,明确了全年工作任务。修改完善了《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出台。结合工作职能,提出了市直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有关意见建议。二是指导市直有关企业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审核了市城发集团、高投集团、桑宁环境服务公司等企业报送的《章程》修改报告。2017年振宁押运公司与市公安局脱钩后,今年4月份在对振宁押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市政府汇报。组建工作专班进驻振宁押运公司,指导公司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职工队伍稳定。三是指导市直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脱钩工作。顺利指导市住建委下属图审所和市城管委下属碧云园林绿化公司开展脱钩改制工作,对市水务局下属鄂南水利综合经营公司和驻汉办事处脱钩改制工作提出了回复意见。
(二)困难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及时拨付资金。今年以来,共向市政府专题汇报市直困难企业职工安置工作3次,提请市脱钩改制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市商务局所属国际公司、市行业管理办公室所属25家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共拨付市行办和市商务局困难企业职工安置资金2332.4万元,拨付市农业局所属特产公司、农副产品公司欠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95.5万元。截至目前, 40家困难企业职工安置资金4000万元,已拨付3065.07万元,专户资金余额934.93万元,资金缺口问题已向市政府汇报。二是及时督办指导。针对市行办下属企业较多,改制任务较重,领导重视不够的现状,市脱钩改制办多次深入到市行办进行督办指导,引起市行办党组的高度重视。目前,市行办下属30家困难企业中,除建材供销公司没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外,29家困难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获市脱钩改制领导小组审批,基本实现在今年全面完成困难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目标任务。三是及时摸清家底。根据市脱钩改制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对40家困难企业职工安置资金使用情况、需求情况和资产情况再次进行了摸底,委托一家专业评估公司对上述资产价值进行了预评估,并及时向市脱钩改制领导小组汇报,为下一步资产划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及时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各困难企业职工代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缴费原始凭证遗失不能报销相关费用等实际情况,市脱钩改制办多次组织各主管部门和困难企业负责同志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政策,并征求市财政和人社部门意见,出台《市直40家困难企业职工个人垫缴社会保险费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规范了职工安置过程中的财务支出手续,维护了困难企业职工切身利益。
(三)“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加强领导,高位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门听取关于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汇报,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连续两年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列为重大改革项目。市国资委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研究部署“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5月委党委书记、主任林勇亲自召集相关同志到分离移交任务较重的咸安区调研。全市呈现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督办,全面指导,倒逼工作落实。今年3月、6月和7月,市国资委成立了工作专班,深入到各县(市、区)就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开展督办指导,既帮助总结工作经验,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指导。8月份,还组织召开了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推进暨培训会,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相关业务骨干进行政策宣传和解释。今年以来,共到各县(市、区)开展督办指导3批次,下发通报2次,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0余个,政策宣传11场次,培训业务骨干160余人次。三是加强协调,突破难点,探索有效工作途径。市国资委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市供电公司反映有关部分移交企业对供电改造不配合的情况后,市国资委迅速安排人员,到各企业了解情况,督促各企业迅速落实资金,加快改造进度。针对部分企业反映市联合水务公司对供水改造价格过高的情况, 3次召开协调会,分析原因,宣讲政策,并出台相关会议纪要,对有关政策进行明确和界定。通过加强协调,有效解决问题,扫清了分离移交工作的障碍,探索了有效的工作途径。目前,我市共签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框架协议27166户,其中涉及到供水改造任务9859户,供电改造任务5695户,物业管理分离移交维修改造11612户,“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和正式协议签订率均达到100%,各项移交改造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全面完成了任务。
(四)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有所突破。为适应经济新常态,推动我市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发展,市委于4月23日召开了市属投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及转型发展专题调研会,对市属投融资平台公司提出了“主动适应市场、实现实体化转型”的发展要求。根据市委专题调研会精神,市国资委积极探索、认真谋划,稳步推进市属投融资平台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一是迅速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深入5家投融资平台公司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信息,有效掌握了各平台公司的负债情况,并听取了各平台公司对本企业转型发展的计划和存在的困难。在深入调研的同时,我们还组织专班赴省内推进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较为成功的荆门市、宜昌市进行学习考察。二是将考察学习到的先进经验与调研情况进行结合,逐步探索推进平台公司转型的思路以及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委政研室还将我们的转型意见在今年第三期的《政策与实践》上进行刊发。三是从制度上加强对平台公司的监督,设置投融资业务“50%的预警线”和“70%的禁止线”。加强对平台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核,防范投资风险,支持平台公司投资转型,积极探索股权投资和金融类产品投资新路径。大力支持企业积极探索多渠道融资,今年积极推动市高投集团向国家发改委报批发行2018年“创投企业债”。同时还积极支持平台公司向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产业等新兴领域转型,鼓励市高投集团与四川野马公司合作共同投资成立咸宁雷霆智能汽车有限公司,并支持其成立我市第一个“双创”平台—咸宁绿色双创产业(农业)示范园,为园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大力支持市绿投公司推进泉都大道绿化工程和孝子山、双龙山生态修复及绿色发展项目。市属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效果初见,截止2018年11月底,5家平台公司共完成投资项目24项,投资额3011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项,共计288053万元,占比95.6%,较上年减少5项,占比下降2.2个百分点;股权投资12项,共计13117万元,占比4.4%,较上年增加3项,占比上升1.3个百分点。此外,我们正在认真起草《关于支持市属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争取在节前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有力。一是化解原畅达机械厂改制遗留问题。深入到原畅达机械厂职工还建区进行调研,梳理出原畅达机械厂改制存在职工还建房未办证、工程款未结清、小区管理经费不足等问题,组织市城发集团、市行办、咸安区永安办事处、南山社区和畅达小区管委会召开专题协调会,形成一致意见待市政府批复后,将相关问题一揽子解决。二是化解原蒲圻矿务局改制遗留问题。共支持蒲圻矿务局社区解决5名尘肺病职工补偿金18.2万元和变电站过户办证费用1.8万元。针对原蒲圻矿务局温泉干休所土地和商铺权属诉讼案,多渠道寻找有利证据,积极和法院沟通,争取在二审中胜诉。针对省委巡视组转达的群众反映我委对蒲圻矿务局改制不作为的信访件,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梳理、再调查,积极向市纪委回复意见,并配合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和信访人见面,争取尽可能将有关问题协商解决。三是化解原鄂南棉纺厂改制遗留问题。支持银泉社区10万元,解决职工生活区基础建设费用。指导银泉社区对职工生活区成立党组织,并协调银泉房地产公司支持职工小区党组织落实办公场所和路灯照明,鄂南棉纺厂职工生活区基本实现了有效管理。四是做好了其他信访个案化解工作。重点化解了原化纤厂职工徐立志改制时年龄登记错误导致养老保险缴纳不到位和原水利工程公司范宏宜关于小区用水设备损坏需修复的问题。对原麻纺厂上访职工杨子南、施春华多次进行政策解释,基本实现了稳控。全年共接待上访20批次26人,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和群体访。五是做好了重要时间节点期间市直涉企稳定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维稳办的安排部署,在春节、“两会”、国庆和博览会期间对市直涉企不稳定因素进行再摸排、再梳理,并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做好化解稳控工作,确保在重要时间节点社会稳定。
四、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
严格落实《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严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铸牢国企的“根”和“魂”。委党委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及“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落实党委(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公开承诺书、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督办考核等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全年培训入党积极分子55名、预备党员29名。组织党建归口企业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观摩活动,强化支部主题党日督导,推动国企党建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党建意识已深入到企业管理各个层面,形成了党建带工建、带团建的良好氛围。2018年,我们向各党建归口企业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宪法》、《监察法》辅导读本等学习资料200余套,组织举办了党支部书记示范暨党建工作培训班,对党建归口企业、出资企业、精准扶贫点近110名党支部书记和党务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党建培训。坚持以打造企业党建品牌为抓手,打造了如市金投集团“先锋金投、普惠双创”等一批特色鲜明的党建工作品牌,有效增强了基层党建工作活力。
五、着力推进共性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争先创优
(一)突出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我们按照市委要求,制定了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8次,讲授党课12次,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监察法》等有关知识。二是夯实党建基础。按照《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条例》规定,对机关党总支、机关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按程序进行班子届中增补,规范了党组织架构,配强了总支和支委班子。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市委巡察组“纠、清、问、建”的工作要求,着力在“建”字上下功夫,建立了《党委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系列制度,不断提高机关民主决策水平和党员学习管理质量。四是丰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落实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不断丰富“+”的内容,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赴赤壁羊楼洞革命烈士陵园接受红色传统教育、赴驻村精准扶贫点与结对帮扶户吃“连心饭”,慰问福利院孤寡残疾老人,赴中山舰国防教育基地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咸宁建市二十周年”等活动,通过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党性意识,使党员的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机关支部被授予“红旗党支部”。
(二)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下压一层,党委书记除与县级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外,还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二是严抓巡察整改问题落实。今年,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我委,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政治巡察。目前,对巡察发现的43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40个,并对机关和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共13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另外,我们还完成了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反馈的2017年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反馈的2个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咸宁市国资委系统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2018年咸宁市国资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关于建立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切实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十进十建”活动,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制定了《市国资委系统关于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进国企”活动的实施方案》,认真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进国企”活动,市金投集团的廉政文化长廊建设和市交投集团、市高投集团组织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争创廉政示范点等工作,得到了市纪委的高度肯定。
(三)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严格执行《咸宁市国资监管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加强信访案件的登记和隐患排查,妥善处理信访问题。重大节庆、重要会议、关键时期开展苗头性隐患问题大排查,通过稳控重点人员,排查化解主要矛盾,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坚持主要领导联系综治联系点,每季度到崇阳桂花泉镇指导、督办和了解综治情况,该镇2018年以创建“平安桂花”为目标,未发生一起涉黑涉恶事件,综治排名位列全县第二。加强保密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网管理,全年无一起失泄密事件发生。加强对国有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组织开展多批次检查,督促国有企业解决问题,全年国有企业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事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以安全生产“两化”体系建设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着力点,推进“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对所联系的企业及机关和生活区每月开展检查,确保全年无事故。
(四)高度重视法治咸宁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依法治企,积极应诉咸宁蒲圻矿业有限公司与我委的买卖合同纠纷,主动与省长投集团联系,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遗留贷款纠纷,指导市国资公司用法律手段积极应诉与咸宁宁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产纠纷等事项。按照市委巡察组对我委巡察发现的问题,再次向市中院提请启动对武汉百高圣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变更前为收购方武汉永辉公司)拖欠市水利工程公司收购款的执行程序。推荐市高投集团申报全省“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对于重要文件起草、重大问题决策、重要案件处理都请律师顾问参与,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升了我委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坚持强化普法教育,今年,委机关共组织法治宣传学习4次,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宪法》、《监察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宪法》、《监察法》网络测试和无纸化学习。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出资企业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积极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活动当天共发放《企业国有资产法》宣传资料50余份,接受政策咨询20余次。我们还通过机关电子屏、公众微信号等方式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同时,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关注“法治平安咸宁”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法治平安咸宁建设相关动态,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正确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印发了《咸宁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主任林勇在中心组为全体党员上了《学习“两会”精神,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专题辅导课、党委委员、副主任程小雄在第七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为全体党员讲授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能力》的党课,同时按照上级要求把学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纳入了机关党员学习内容,在国资系统内部筑牢思想理论基础,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六)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调整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严格贯彻落实“红色宣传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工作,同时积极对接“云上咸宁”、咸宁日报客户端,办好国资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国资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70余篇。广泛开展学习道德模范活动,在企业中积极宣传、评选“南鄂楷模”、“中国好人”。大力推进志愿服务活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完成了全国志愿者服务管理系统的注册登记,组织开展了扫雪除冰、“碧水蓝天保卫战”、送法送健康下乡、社区义务劳动和义务交通劝导等多项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纪念咸宁建市二十周年百姓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全民阅读诵经典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白茶社区举办的“梁家河”读书分享会,开展以“感悟经典道德力量,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并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在每期集中学习中加入诵读经典环节。此外,我们还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全市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进一步转变了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
(七)强化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国资委“123”企业家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好市属国有企业“123”企业家培训工作,推动我市出资企业人才队伍发展。以提升企业管理人员能力为主要抓手,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首届市直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专题培训班,62名市属国有企业党委成员、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脱产学习。积极组织开展人才工作调研,与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赴宜昌市学习考察人才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咸宁市市直国有企业业绩考评和薪酬管理试行办法》,规范企业人才薪酬待遇;起草并审议了《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选聘管理办法》,畅通了企业人才发展通道。
(八)认真做好新农村建设、“三万”及精准扶贫工作
成立了由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林勇同志任组长,各县级干部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选派了驻村特派员和工作队员,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全脱产”的工作要求,负责驻村日常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入户调查。制定了2018年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及时间安排。自2月23日市指挥部动员大会召开后,市国资委驻村工作队即脱产到村,开展具体工作。市国资委干部职工按照每月至少入户一次的要求,自主安排时间入户调查,开展政策宣传、民情调查、帮扶慰问等活动,规范填写帮扶日志,切实掌握社区及群众的情况,进一步拉近通群众的距离。二是夯实党建阵地,完善基础设施。出资6000元扩建了党建宣传栏,将相关工作制度上墙公开。我们筹措资金10万元,对社区安全饮水进行改造,新修一座蓄水池,修建一条长800米、宽3.5米的乡村公路。投入12100元,在村民集中地段修建了7个垃圾池,投入7800元购置了100个垃圾桶,分发给居民,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三是落实帮扶责任,保障困难群众。按照“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对社区贫困户进行了排查甄别,结合各户实际确定帮扶措施。端午节筹措资金8400元慰问了28户未脱贫的贫困户。出资2000元为贫困户王锡华购买猪仔两头,预计年底可实现收入3000元。为贫困户程落想落实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共筹爱心帮扶资金1980元,确保其及时治疗。联系电力部门,出资3000元安装路灯,解决4组、8组和12组夜间出行照明问题。
2018年,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直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的大力支持以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新的一年新的征程,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稳中求进,围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抓重点、破难点、争亮点,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围绕“三抓一优”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效,一以贯之抓好国有企业党建,为推动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