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市政府国资委2021年度“校企共赢·智联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764137824/2021-29057 文       号 : 咸国资文〔2021〕17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市政府国资委2021年度“校企共赢·智联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21日
各出资企业:
《市政府国资委2021年度“校企共赢·智联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国资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文件内容,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2021年5月21日
市政府国资委2021年度“校企共赢·智联发展”工作方案
为实现校企双方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深入贯彻2021年市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服务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咸宁市“招才引智系列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国资系统发展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出资企业需求,开展校企双方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合作,加快推进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变,扩展和密切校企双方的联系, 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 找准专业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建立校企之间长期稳定的组织联系制度,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标,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对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提升实习与就业服务,畅通“毕业—就业”绿色通道,实现校企双方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三、组织领导
“校企共赢·智联发展”由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国资委”)及咸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咸宁市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投公司”)、咸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咸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等出资企业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为明确工作责任,形成推进合力,确保工作任务如期落地落实见成效,成立“校企共赢·智联发展”工作专班:
组 长:林 勇 市政府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杨 洪 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军平 城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建群 高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汪双鱼 绿投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张杰强 交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廖建辉 国资公司联合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成 员:徐 峰 城发集团党委副书记
程 帅 高投集团党委副书记
沈前进 绿投公司副总经理
左志华 交投集团副总经理
但唐峰 国资公司副总经理
刘春燕 市政府国资委党群工作科科长
“校企共赢·智联发展”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具体设在国资委党群科,刘春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云霞同志为联络员。
四、具体措施
出资企业从其主营业务方向,对接湖北省内外高等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建立人才培养基地。校企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原则,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成果转化、师资建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一)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建立人才培养基地
1.对接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出资企业根据自身主营业务方向,至少联系一家湖北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在就业渠道、教育资源、实践活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着力打造融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企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加稳定的技术、人才支撑,最终实现校企双方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目标。
(1)责任单位:各出资企业
(2)任务内容:根据自身主营业务方向,至少对接1家湖北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
(3)任务时限: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
2.建立校企人才实训基地。校企双方共同建立校企人才实训基地,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从基地共建、人才共培、项目共管和就业共促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有效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同时促进教师科研及技术开发能力的系统提升,促进学生创新意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的全面提升,以实习实训促人才引进、人才成长、企业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1)责任单位:各出资企业
(2)任务内容:对接对口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校企人才实训基地,共同策划具体的实训方案、建立培训体系,并开展相关实训活动,各责任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实训活动
(3)任务时限: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
3.面向高校提供招聘岗位。出资企业需发挥企业用人的主体作用,提供实习实践实训岗位,并拿出一定比例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对口高校,充分利用校企双方各自优势力量,实现学生职业能力与企业岗位要求之间“无缝”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搭建出了“校门”进“厂门”的绿色通道。具体要求如下:
(1)责任单位:各出资企业
(2)任务内容:向对口高校定向提供招聘岗位、实习岗位,各企业年度岗位提供要求细化如下表
企业规模 提供招聘岗位 提供实习岗位
企业规模 | 提供招聘岗位 | 提供实习岗位 |
少于100人 | ≥1个 | ≥2个 |
100至200人 | ≥2个 | ≥4个 |
大于200人 | ≥3个 | ≥6个 |
(3)任务时限: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
(二)利用高校优质师资,解决企业发展难点
1.聘请校方专家谋划企业发展。聘请校方资深专家作为企业发展顾问,定期为企业经营作对策研究、研讨调研、课题研究等,对企业战略、规划和支撑企业发展的项目提出具有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发展思路和举措,组织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研究、论证,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具体要求如下:
(1)责任单位:各出资企业
(2)任务内容:
任务项 | 量化要求 |
聘请校方顾问 | 至少1名 |
邀请顾问开展企业经营研究 | 每年度至少2次 |
顾问参与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 | 每次项目实施前 |
(3)任务时限: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
2.通过校方进行员工学历提升。发挥对口高校合作优势,为企业员工专升本、本升硕博等学历发展需求提供便利,定向在校方进行学历提升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保证和人才支撑。具体要求如下:
(1)责任单位:各出资企业
(2)任务内容:对接对口高校建立企业员工专升本、本升硕博学历发展合作关系,并定期收集本企业员工学历发展需求,做好企业员工学历发展计划
(3)任务时限: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
3.邀请校方师资定期培训员工。利用校方资源定期开展企业员工技能培训,优化和提升企业人才队伍,使技术创新、难题攻关与人才建设互相作用,互相带动,努力开创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具体要求如下:
(1)责任单位:各出资企业
(2)任务内容:对接对口高校邀请优秀师资对企业员工开展技能培训,针对企业不同岗位所需技能,全年授课不少于2次
(3)任务时限: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校企共赢·智联发展”活动作为2021年咸宁市“招才引智系列行动”工作之一,市委人才办高度重视,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市政府国资委牵头组织,各出资企业具体承办实施,结合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24日前报国资委党群科。
(二)明确责任部署。各出资企业要对焦目标任务,对接对口高校,加强校企合作,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举措,确保“校企共赢·智联发展”工作有部署、有专人、有计划、有步骤、有经费。
(三)及时跟踪反馈。各出资企业要加强活动过程管理,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至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国资委负责跟踪督办,掌握工作进度,及时为活动“排忧解难”,并反馈相关情况至市委人才办,确保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