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政府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分片包保的通知
索引号 : 764137824/2022-08932 文       号 : 咸国资文〔2022〕12号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关于调整市政府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分片包保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3日
机关各科室、有关出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市政府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建立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工作专班
组 长: 林 勇 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 项小斌 党委委员、副主任
程小雄 党委委员、副主任
郑 佳 党委委员、国资中心主任
成 员: 刘春燕 党群工作科科长
余 鹏 办公室(人事科)主任
阚 熙 改革改组科科长
周 炜 财务监督与考评分配科科长
税志华 产权管理科科长
张高林 国资中心副主任
黄 伟 市国资公司总经理
毛晓东 党群工作科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春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毛晓东同志为联络员。
二、落实责任包保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由党委书记、主任林勇全面负责统筹市政府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副组长除自身分管工作外,需负责消防、生态环保、绿色发展专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包保联系企业,具体掌握各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困难,加强监督指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任何责任事故。具体安排见附表。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