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今天是:
微信公众号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764137824/2022-08935 文       号 : 咸国资文〔2022〕13号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3日

出资企业:

为坚决遏制“小火亡人”多发势头,预防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咸宁市国资国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研究同意,现将《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出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2022年3月23日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市政府国资委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市属出资企业范围内开展“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依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采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隐患治理全链条整治模式,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重点

(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1.督促指导集团及各子公司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2.开展市属国有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创建工作,跟踪督导大型商业综合体问题整改。

3.开展宾馆酒店、文博单位等文化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开展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1.督促、指导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公共区域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清理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杂物、障碍物,检测维保建筑消防设施,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管理,开展每日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

2.约谈督促所属公租房、仓库等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提示,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安装“智能烟感、简易喷淋、应急逃生窗”等设施。

3.开展公租房“空巢留守、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关照活动,建立弱势群体清单,落实关照管护责任,组织开展入户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培训,推动将定期入户消防安全任务。

(三)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1.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南》等标准,改造升级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等,提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

2.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建设工程涉及相关单位履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四)开展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1.组织对办公场所、食堂及其他附属功能用房逐一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整改。

2.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微型消防站,组织开展微型消防演练,保障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三、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不健全,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重点岗位人员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责任不落实。

(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未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报告。违规动火作业,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三)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问题。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四)防火分隔问题。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五)疏散通道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擅自改变建筑布局,导致疏散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六)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问题。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七)消防设施损坏停用问题。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等。

(八)电气线路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强弱电线设置未分开、日常管理不规范。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老化、容量超负荷、电线乱拉乱接等。

(九)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充电。

(十)宣传教育培训问题。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5日至5月15日)。各企业要组织对本经营领域和办公场所进行逐一自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并及时整改。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6日至8月15日)。企业要对照整治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经营场所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监管场所单位情况底数,结合单位自查情况,建立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单位,要进行挂牌督办,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确保按时销案。

(三)总结讲评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市政府国资委组织对“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各企业要组织对本领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固化工作经验,建立完善消防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人员和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治效果。

(二)加强多元共治,形成工作合力。企业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督促工作落实。按照方案要求,结合专项行动,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形成合力。

(三)强化跟踪问效,严肃责任追究。市政府国资委将把“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各企业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企业领导任履职尽责主体责任上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严肃火灾责任事故追究,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到期未整改到位的,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从严从重追责。

请各企业3月30日前上报工作方案;4月25日、6月25日、7月25日前分别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及隐患清单;8月25日前报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述材料报送至市政府国资委党群科

联系人:毛晓东;电话: 8239609;13872198008


附件:市属国有企业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表.xls

附件:市属企业办公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表.xls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2022年3月23日

相关解读:(解读)《咸宁市市属国有企业“查隐患、堵漏洞、防风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