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今天是:
微信公众号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咸宁市国资委冬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764137824/2025-31364 文       号 : 咸国资文【2025】45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国资委冬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12月01日

出资企业:

咸宁市国资委冬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经市国资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咸宁市国资委

2025年12月1日



咸宁市国资委冬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安委会全省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及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切实防范化解市属出资企业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结合市国资委监管职责和市属出资企业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重点任务

排查整治范围

市属国有出资企业及其下属全资、实际控制企业,重点覆盖:

1. 人员密集场所:国有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文博单位、集贸市场、门面商铺等;

2. 居民住宅及相关场所: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公租房、仓库等;

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企业新建/改扩建工程等施工区域;

4. 办公及附属场所:企业办公区、食堂、员工宿舍、附属功能用房等

重点整治任务

1. 督促企业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重点岗位职责,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将消防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

2. 核查企业是否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方案,是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是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

)重点领域隐患清零

1. 人员密集场所:严查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缺失、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创建,跟踪问题整改闭环;规范动火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执政上岗并能熟练操作设备。

2. 居民住宅及相关场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清理楼道、消防车通道杂物,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管理,检测维保建筑消防设施;推动公租房、仓库等场所安装智能烟感、简易喷淋等设施,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对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上门隐患排查和安全提示。

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脚手架、保温材料等行为;确保消防水接至作业楼层,配齐消防器材,设置规范疏散通道;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规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4. 办公及附属场所:逐一排查火灾隐患,整改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等问题;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应急装备,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加强食堂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落实日常巡查制度。

)专项整治突出问题

1. 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严禁“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加密公共区域巡检频次,督促企业建设规范充电设施,严查违规改装销售行为。

2. 电气安全整治:排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三无”电器使用等问题,推进老旧小区电气线路升级改造,规范强弱电管理。

3. 消防设施提质: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维保,整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不能正常运行的问题,保障消火栓正常供水。

4. 宣传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开展“三清三关”(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宣传,组织消防安全志愿服务和警示教育;确保员工掌握报警、灭火、逃生技能,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121日124日)

1. 市国资委印发行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省、市会议精神。

2. 各市属出资企业对照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12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隐患清单报市国资委。

(二)集中排查与整治攻坚阶段(2026年1月1日320日)

1. 市国资委成立专项督导组,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核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关键区域,建立督导台账。

2. 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一隐患一方案”落实整改,跟踪整改进度;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约谈负责人并通报批评。

3. 配合消防、公安、资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整治合力。

(三)总结验收与长效建设阶段(323330日)

1. 各企业开展自查验收,全面梳理整治成效,每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

2. 市国资委组织全面检查验收,通报整治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企业,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 固化工作成果,完善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建立常态化防控体系。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层层压实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整治行动落地见效。

(二)严格督导考核

市国资委将本次行动纳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查处。

(三)加强协同联动

各企业要加强与消防、公安、资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机制。及时上报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时报送自查报告、隐患清单、工作进展及工作总结(联系人:毛晓东;电话:0715-8239615)。对重大消防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相关解读:【政策解读】咸宁市国资委冬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