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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市国资委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

来       源 : 咸宁市国资委 解读单位: 咸宁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7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解读)市国资委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当前市级出资企业正处于转型发展时期,违规经营投资风险不断上升,亟待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我们充分认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重要性,研究起草了国资监管提示函、通报、责任追究等系列工作规则及办法,倒逼经营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层层落实保值增值责任,进而从根本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文件出台意义

通报工作规则列出了八种情形是目前国资监管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通报旨在强化事后监督问责,明确国资委将对出资企业已经发生的典型性、普遍性或重大违规问题和资产损失事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和惩戒震慑作用。该工作规则将和提示函、责任追究等制度共同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闭环。

三、制定依据及过程

通报工作规则重点参考国务院国资委《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结合我委出资企业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市国资委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予以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通报工作规则共十八条、1400多字。

第一至二条 阐述通报的制定背景及概念

第三条 提出通报适用的八种情形

第四条 说明通报的拟定程序

第五至十三条 明确企业整改落实的义务

第十四至十六条 明确国资委检查追责的义务

第十七至十八条 附则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