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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起草《市政府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说明

来       源 :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解读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解读)关于起草《市政府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说明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咸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关于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信息公开全覆盖”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市政府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程序形式和机制,以及公开的范围和流程,更好推进国资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特制定此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程序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机制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流程、其他6章14条。该办法有两大特点: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界限。12项内容应主动公开:(一)市政府国资委职能设置、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络方式、办事指南及其变动情况;(二)市政府国资委领导班子分工及调整情况;(三)市政府国资委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市政府国资委机关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经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五)市政府国资委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六)市政府国资委清单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以及清单动态调整情况;(七)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及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八)所出资企业整体运营和监管、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产权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改革重组、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架构情况、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九)市政府国资委重要工作动态;(十)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情况;(十一)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十二)市政府国资委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应当依法主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公开申请提出、受理申请时审查申请内容补正、答复形式规范、处理结果等内容,都一一进行了明确,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争议,提升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同时提升了国资委机关处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准。

三、出台的意义

《办法》要求各出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推动我市市属国企建立完善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企业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发布能力、解疑释惑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公司现代化治理水平,努力打造适应市场化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法治国企、清廉国企。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咸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