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解读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5日 解读方式: 问答解读
名       称: 《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担任市属国企外部董事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答:主要需具备8项基本条件:
一是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是具有职责操守和良好品格;
三是具有相应专业能力;
四是具有丰富的企业领导经验;
五是首次担任专职外部董事时,不超过57周岁,首次担任兼职外部董事时,不超过60周岁;
六是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高级以上职称;
七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八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哪些人不能担任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
答:以下6种人不能担任外部董事:
一是违纪违法人员或因追责被解聘董事,以及其他因违规禁止担任外部董事人员;
二是本人曾在拟任职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近2年内曾在拟任职企业或者下属企业(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
三是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近2年内在拟任职企业或者下属企业(单位)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
四是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在与拟任职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五是本人、直系亲属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所投资企业近2年内与拟任职企业或者所属单位有业务往来的。
六是其他应当予以回避的情形。
三、外部董事选聘经过哪些程序?
答:外部董事选聘主要经过岗位确定、人选推荐、职责沟通、组织考察、征求意见、依法聘任等6个步骤。
四、企业应当为外部董事提供哪些保障?
答:企业应当为外部董事提供4个方面的保障:
一是相关文件按规定及时送达外部董事。
二是董事会相关会议材料提前10日送达;临时会议相关材料提前5日送达外部董事。
三是其他会议应当协调外部董事出席。
四是开放相关数据材料供外部董事查阅。
五是为履职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外部董事有哪些职责和义务?
答:外部董事主要履行7个方面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落实企业和出资人相关工作要求。
二是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客观发表明确意见。
三是充分了解掌握企业情况。
四是为企业发展战略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五是参加市政府国资委召开的有关专题会议。
六是参加市政府国资委和任职企业组织的相关培训。
七是认真开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外部董事应当履行四个方面义务:
一是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保守各类秘密。
二是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勤勉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
四是承担市政府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外部董事如何退出?
答:外部董事退出主要分四个方面:
一是专职外部董事年满60周岁。
二是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解聘:
(一)专职外部董事达到退休或者任职年龄界限,兼职外部董事的任职年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因工作需要解聘的。
(三)本人申请辞职并被批准的。
(四)因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履职的。
(五)出席董事会议未达要求的。
(六)擅自离职的。
(七)履职过程中对出资人或者任职企业有不诚信行为的。
(八)履职情况不达标的。
(九)违反党的纪律或者受到责任追究的。
(十)其他不适合继续任职的情形。
外部董事聘期届满,接替人选到任前应当继续履职;接替人选到任后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三是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自愿辞职的。
四是外部董事解聘或者不再续聘后,需遵守相关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