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咸宁市政府国资委2023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解读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8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部门解读】咸宁市政府国资委2023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贯彻落实湖北省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政策,现对《市政府国资委关于2023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咸国资产权﹝2022﹞4号)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主体
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县(市、区)国资局出资企业及子企业,包括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二、减免对象
减免对象为承租实施主体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关于小微企业界定,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关于个体工商户界定,参考《个体工商户条例》。
三、减免标准
2023年承租实施主体经营性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各实施主体对减免对象原则上减免1月份租金、缓缴2-4月份租金,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承租方协商落实。租赁协议已约定租金减免的,约定幅度与优惠政策规定相比,按照“就高不就低”协商减租,原则上不重复减租。
四、减免流程
按照《省政府国资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国资产权〔2020〕12号)要求,应该按摸底、告知、受理、审批、反馈、统计流程办理。我市深入贯彻“免申即享”的工作要求,树立“上门服务、主动作为”的理念,对程序进行简化,分为告知、审核、确认、落实四个步骤实施减免。
五、组织实施
市属一级企业制定房租减免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所属各级子企业房租减免事项的管理监督;加强政策宣传,高效便利、规范有序办理房租减免;建立减租问题来信来访受理机制,妥善处理问题诉求;对于所属股权多元化子企业,积极沟通协调,争取中小股东理解支持,规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应与转租方协商,确保将其减免房租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实施台账管理,落实信息统计报送机制。各县(市、区)国资局要结合地方实际,指导督促所属企业严格落实减免房租政策。
六、鼓励政策
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视同利润处理。对因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严重影响经营的子企业,上级企业或集团公司应视实际情况予以扶持。
七、工作纪律
房租减免务必要落实到实际承租经营方。严禁借机随意扩大房租减免范围、输送不当利益、暗箱操作等行为。对于违法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