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       源 :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解读单位: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17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本次通知围绕市属国企资产评估全链条监管,从机构选聘、分级权责、业务流程三大核心环节明确刚性管理要求,压实国资监管部门与国企双重责任,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核心要点梳理如下:
一、严管评估中介选聘,全过程规范择优
强制建库备案:所有市属国企须设立合规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库机构资质、执业记录有硬性门槛,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首次建库并报市国资委备案,过渡期可临时竞争性选聘;库每两年动态更新,劣质、受处罚机构立即清退,库名单调整 7 日内报备。
选聘重质量、控低价竞争:所有评估项目必须从备选库内招标、谈判选聘,禁用黑名单、未入库机构;评分设置硬性约束,质量控制分值≥40%,重大项目报价权重≤15%,统一报价计分公式,杜绝单纯低价中标。
常态化监督抽查:市国资委不定期抽查库运维、选聘合规性,违规企业限期整改并采取监管措施。
二、划分两级管理权责,核准备案时限、标准清晰
(一)市国资委监管职责
统筹制定监管制度,每年专项抽查评估工作;区分两类审批流程:
核准:市政府批复的重大评估项目,基准日起 8 个月内提交全套材料申请核准;
备案:市国资委批复经济行为的评估项目,基准日起 9 个月内完成备案材料报送。
(二)市属国企主体责任
负责下属子企业一般评估项目内部备案审核,报告必须内部公示,重大项目全程参与尽调、机构选聘;
严格审核评估报告,资料、方法、范围不合规一律不予备案;备案 1 个月内录入产权系统生成备案编码;
制定本集团评估管理细则并按要求报备,定期评价库内机构执业质量,接受国资部门检查。
三、统一评估业务规则,划定交易、免评红线
应评范围刚性约束:产权转让、增资、资产交易租赁等法定场景必须评估,评估范围匹配批文,严禁漏评、低评,违规造成资产损失严肃追责;多家国企共同交易可协商单方委托评估。
基准日与价格管控:基准日贴近经济行为决策时点,上市公司股权间接转让基准日有专项时限要求;基准日后重大事项影响结果需调整基准日;交易价低于评估值 90%、高于 110% 须审批单位论证书面同意。
明确六类免评估情形:无偿划转、国资独资企业增减资、同比例增资、同控内部交易、公司组织形式不变更持股、无负债注销等场景可免评估,作价以审计账面净资产为准;免评估事项需内部决议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四、适用与兜底说明
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省、市现有国资评估法规;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可参照本通知落实本地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