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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的公告

来源: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时间:2023-05-06

为进一步充实咸宁市属国有出资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根据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咸国资文〔202321号)精神和要求,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咸宁市属国有出资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咸宁市属国有出资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后期,咸宁市政府国资委按照规定程序,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中择优选聘为咸宁市属国有出资企业外部董事。其中兼职外部董事在兼职期间,不改变原有劳动人事关系,按相关规定领取工作津贴。

二、岗位基本权利和义务

选聘为咸宁市属国有出资企业外部董事任职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咸国资文〔202321号)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受权利,并尽相应义务。

三、遴选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四、报名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担当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三)具有开拓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企业战略规划、创新发展、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四)具有国有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5年以上从事经营管理、企业管理的工作经历,履职业绩良好,或者在相关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五)首次担任专职外部董事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7周岁,由市管企业领导人员转任专职外部董事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首次担任兼职外部董事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0周岁。

(六)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委托推荐等方式向咸宁市政府国资委报名,填写《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遴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对报名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赴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确定外部董事人才库初步人选,主要审核报名人员基本资格条件、提供材料是否真实且符合要求。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入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由咸宁市政府国资委组织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初步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评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列入初步人选的人员需征得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同意),形成入库人选评审意见。

(四)公示公告。根据资格审核、人选评审实际情况,对符合外部董事条件的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在咸宁市政府国资委网站进行公告。

(五)人选入库。录入咸宁市属国有出资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

(六)遴选聘用。根据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咸宁市政府国资委从咸宁市属国有出资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聘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委派到所监管国有企业担任外部董事,并按文件规定,核发外部董事薪酬、工作津贴。聘任为兼职外部董事时,本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兼任外部董事、并在时间上予以支持的有效文件,同时向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出具任前履职尽责承诺书,与任职企业签订保密协议。咸宁市属国有出资企业外部董事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不超过3年。聘期届满需要续聘的,重新履行聘任手续,同一家企业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

(七)遴选日常化。本次集中公开遴选后,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建立常态化外部董事人选选聘机制,接受组织推荐、委托推荐和个人自荐,不定期组织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进行评审,补充完善优化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外部董事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

六、提交材料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遴选报名表》一式3份(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

(二)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认证材料。

(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版论文或专著的,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六)获得专业领域重要荣誉、重大工作成就及奖项等材料。

(七)如有推荐单位或机构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八)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其兼任外部董事的有效文件,以及个人信息真实性和从业表现的相关证明。

(九)以上材料(根据实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待评审环节提供,报名时只提供《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遴选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七、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本次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集中公开遴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52224时,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报名可以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表可从咸宁市政府国资委网站(http://gzw.xianning.gov.cn/)下载。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反馈至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内网边策邮箱或打包发送至819324399@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外部董事人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复印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党群工作科(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45号)报送材料报名。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联系人:刘云霞  0715-8239595  

附件1: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遴选报名表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遴选报名表.wps

附件2: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http://gzw.xianning.gov.cn/xxgk/zc/wjzl/202305/t20230505_3065714.shtml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2023年5月5日